臺灣苗栗地方法院院長與苗栗縣政府縣長共同主持113年度處理少年事件聯繫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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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3-10-14
發布單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為妥適處理少年事件,促進司法與行政協力,落實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條保障少年健全成長之立法精神,本院與苗栗縣政府於民國113年10月14日下午召開113 年度處理少年事件聯繫會議,共同討論精進轄內少年輔導工作,以落實保護少年之理念。本次會議由臺灣苗栗地方法院院長王漢章與苗栗縣縣長鍾東錦共同主持,本院少年法庭湯國杰庭長及、調查保護官等19人與會,苗栗縣警察局長、苗栗縣政府社會處長、及青年發展處長、教育處副處長、衛生局副局長親臨與會,相關局處代表,及法務部矯正署苗栗少年觀護所、教育部苗栗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大光全人教育發展協會代表等共31人參加。

王院長首先感謝鍾縣長親率苗栗縣政府行政團隊再次參與會議,足見縣長重視少年議題,展現禮運大同篇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精神,在行政與司法三級聯繫會議的架構下,透過地方法院與縣市政府的二級聯繫會議溝通、協商,討論出合宜的方式,落實行政院與司法院一級聯繫會議之決議,並處理三級聯繫會議無法解決之問題,會議不但要妥善處理少年事件,更要防制少年犯罪,防範於未然。鍾縣長表示在少子化時代,少年是社會最重要的資產,將資源放在刀口上,拉回1 位非行少年,不再影響其他同儕,尤其是在少年涉入毒品與詐欺非行,是苗栗縣政府非常重視及關注的議題。

會議首先就去年決議執行情形進行報告,接著由湯國杰庭長簡報少年法庭業務,本院朱儀翎少年調查保護官、苗栗縣政府教育處邱琬庭科長分別簡報本院推動之風險管理試辦計畫及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建置過度性教育措施之進程,隨即進行提案討論。

今年會議主題除就如何落實司法院與行政院少年事件政策協商平台會議之決議廣泛進行討論外,其餘就增進警政移送少年事件之行政效能、強化校園教師對偏差行為少年之輔導管教措施、校園衝突事件之處理引進修復式正義之概念、加強少年詐欺犯罪之防制與宣導等議題,與會人員進行充分意見交換,取得具體結論,最後由共同主持人進行裁示,交由各相關局處依決議內容積極執行,以落實保護少年之意旨。

本次會議在王院長和鍾縣長共同主持下,針對往年決議執行情形進行追蹤成效,期使本次會議議題都能會而有議、議而有決、決而有行,行而有功。鍾縣長最後裁示在現今社會,誘惑少年犯罪的因子太多,若不能及時拉回少年,恐少年因此身陷其中,行政團隊一定會落實決議內容,全力以赴,為兒少權益而努力。王院長也表示兒童及少年是國家的未來,今天的會議具有前瞻性,從妥適處理少年事件,到如何防制少年非行,會議決議具有具體性、可行性。會議並就其他議題如心理諮商資源之轉介、少年予住宿式學校、少年等議題充份交流意見,更精進提供少年輔導措施,可謂成果豐碩,會議在互動熱烈下圓滿結束。

資料來源:司法院(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1180826-9cad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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