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之立法芻議 No.1~《AI基本法》草案推出在即,工總六大建言盼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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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

本篇新聞報導內容:https://tw.news.yahoo.com/ai%E5%9F%BA%E6%9C%AC%E6%B3%95-%E8%8D%89%E6%A1%88%E6%8E%A8%E5%87%BA%E5%9C%A8%E5%8D%B3-%E5%B7%A5%E7%B8%BD%E6%8F%906%E5%A4%A7%E5%BB%BA%E8%A8%80%E7%9B%BC%E9%87%8D%E8%A6%96-231504391.html

壹、生成式AI造假,將有法可管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lwawtw.com/archives/1134089;本文刊於2023年5月26日,其章節條次調整如下)
本節新聞報導內容:https://ctee.com.tw/news/policy/869938.html

一、從Al農業、AI國防、Al學習、AI排碳、Al元宇宙到Al監管
就此,在自然法則與 No.51~從「守護國家」「中華民國昌盛」「數位國家」「三合一人才」到「AI學習、Al排碳、AI元宇宙與AI監管」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2818 一文提及:「……

(一)數位+專業+多語三合一人才
就此,在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40~從「守護台灣」「中華民國昌盛」「數位國家」「數位+專業+多語三合一人才」到「數位能力與語言能力鑑定,及學習與思辯」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1629 一文提及:「……

1.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29~從「守護台灣」「中華民國昌盛」「數位國家」到「國家語言發展」(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9925
按從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27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9232 等文觀之,使「中華民國昌盛 (即上強大且軍事上達到一定的程度)」,乃除「知因果了因果」及「知因果塑因果」等外,守護台灣,同時確保「台灣民主、自由與人權」「台灣2300萬人生命」及「台灣獨特的制度、文化與歷史傳承」等三項目標之一種思路。
而欲使「中華民國」昌盛,得從下列諸面向思考:
(1)數位國家:主要為塾高大多數台灣人的「數位+專業+語言」三合一之人才水準、資訊普及率及完善資訊之基礎建設等諸面向。
(2)經濟:主要在使台灣、地球環境永續,不缺工業、民生等用電 (註一)。
(3)台灣科技島等其他面向。
是行政院院會固於今(27日)通過「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文化部表示,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將作為我國國家語言專業性組織,發揮研究、調查、保存、推廣、發展及資源整合等功能,同時將配合相關國家語言政策及推動策略,與其他專責機關合作,以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優先推動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的傳承、復振與發展的目標;文化部並說明「行政院2022 年核定文化部、原民會、客委會及教育部共同研提的「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預計以5年321億元預算,全面投入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復振。……考量社會各界共識及各相關部會實際業務需求,認為應儘速推動設立國家語言專業組織,以強化國家語言研究與資源整合的能量,落實語言的保存與發展。因此提出「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條文包含中心業務範圍、經費來源、組織運作方式、監督機制等共32條。……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政府應辦理國家語言的普查、定期調查、國家語言資料庫、語言跨域研究及應用等專業性業務。經評估相關業務具高度公共性,且長期以來國家語言語料、史料散佚各政府機關及學術單位,因此,設立行政性質的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除有利進用專業人力提升研究量能,亦能展現社會公信力,有助於向各界徵集語言與語音語料,確保我國多元語言保存的多樣性及完整性。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283495」。
惟其僅於「國家語言研究」此部分,尚著重於「多元語言」面向,至於「國家語言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註二),則有「僅著重於英語」之傾向,對於「數位國家」中,有關「數位+專業+語言」三合一人才素質之全面提升,恐非有利,蓋中華民國如欲以「數位國家」搭配「其他諸面向」昌盛之,則台灣人民,除須有數位基礎及專業能力外,也須有多種語言之基礎,即每個台灣人至少須具備一種以上外國語言,讀、聽、說、寫之基本能力,而且須發展各種多國語言之人力,以達到滿足未來服務各國之可能,而非僅侷限於培育及發展英語或一兩項語言而巳。

2.三合一人才 (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39一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1473
而從下列新聞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7141894https://tw.stock.yahoo.com/news/2050%E6%B7%A8%E9%9B%B6%E7%A2%B3%E6%8E%92%E3%80%8C%E5%8F%B0%E9%9B%BB%E5%81%9A%E5%A5%BD%E5%B0%B1%E6%88%90%E5%8A%9F%E3%80%8D%EF%BC%81%E5%B8%82%E5%A0%B4%E6%80%A5%E7%BC%BA%E4%BA%BA%E6%89%8D-%E6%B3%95%E5%95%86%E5%AD%B8%E7%94%9F%E6%A9%9F%E6%9C%83%E4%BE%86%E4%BA%86-004825408.html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6647229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303300284.aspx 等得知,不論是「綠能經濟中的」或「循環經濟中的水資源循環利用」或「國防工業或科技島或小型SMR核能工業或核融合發電等之發展」,均需各產業之專業人才,而且台灣五缺中,也列有缺人才此項(註三),故培育這些專業人才至為重要,加上,台灣礦產缺乏,無法以礦業為基,使「中華民國昌盛、台灣繁榮」,而且再也沒有低廉價勞動成本及土地之紅利,使經濟再起飛,爰只有大量培育「數位+專業+多語」三合一人才,使台灣未來人才的量與質全面提升,滿足台灣自己二十年內之人才需求,並提供予全世界各國,創造另一種經濟奇蹟,及提高我國就業機會與國民薪資。

3.數位能力與語言能力鑑定制度,及學習與思辯
前揭「數位+專業+多語」三合一人才,在數位能力及多語言能力之要求上,並非要求每一位人才,使數位能力及多語言能力達到專業之程度,而是使其具有「一般普通」的基本能力 (本新聞報導 https://tw.news.yahoo.com/%E9%97%9C%E9%8D%B5%E6%98%AF%E4%BA%BA%E6%89%8D-%E6%96%B0%E5%8C%97%E9%96%8B%E8%AA%B2%E6%8F%AA%E9%9D%92%E5%B9%B4%E5%AD%B8%E9%83%BD%E6%9B%B4%E7%9F%A5%E8%83%BD-141611072.html 內所言都更人才,應指都更專業人才);而如何知悉數位能力及多語言能力達到該程度,則有賴國家建立完善之「數位能力與多語言能力鑑定制度(含鑑定項目、標準、計分及其他各國鑑定之認定等等)」。
至於育才之方向,恐須培養其自主學習及理性思辯為主;蓋「唯有終身自主學習,才能一直往前邁進,唯有理性思辯,才得在困境中,理性尋找出一條出路」。」。

(二)學界直指:英語、本土語難共存 (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48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2586 一文)
根據2023年5月16日之報載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167335, 台大外文系特聘教授廖咸浩等學界日前發起連署,指雙語政策違背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多語台灣精神,應暫停雙語政策,落實「多語台灣,英語友善」,學界認為依現制英語難和國家語言中固有的本土語共存、共榮。
就此,基於前揭文(請參閱本文壹部分)之看法及建議,筆者仍支持台灣應培育「數位+專業+多語」三合一人才,並建構「數位能力與多語能力鑑定制度」及「培養學生與人民,終身自主學習及理性思辯」。

(三)從「AI學習」「AI排碳」「Al元宇宙」到「AI監管」
AI(機器人與人工智慧),目前已應用於非常多的領域,而隨著「此次肺炎疫情影響下所生遠端或在家工作的增多,且疫後也有三成公司或企業左右仍維持此種工作形態(例如只要每週一日或二日到公司上班)」及「淨零排放的勢在必行」,Al的應用,更延伸至AI排碳及等領域 https://view.ctee.com.tw/technology/43683.html
但以AI人工智慧產業為基礎之台灣科技島,雖得與「數位國家、綠能經濟、循環經濟等面向」,一起使「中華民國昌盛、台灣繁榮」(註四),而且「利用AI人工智慧去學習,也是前揭三合一人才中數位能力之一部分,台灣及台灣人民也有必要面對此問題及其所生的法律風險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30515001497-260405」,惟AI目前所形成之社會風險 (例如一些人因AI沒有了工作、Al詐騙、AI深偽等;至於機器人或超腦有自我意識所形成之問題,目前仍尚屬科幻小說之領域) 也不少 https://vincent-wschen.medium.com/%E4%BA%BA%E5%B7%A5%E6%99%BA%E6%85%A7%E7%A0%94%E7%A9%B6%E7%9A%84%E8%AD%B0%E9%A1%8C-81269da944c3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4305130,爰歐盟及美國等,也紛紛啟動Al監管機制 https://udn.com/news/story/6811/7159698https://udn.com/news/story/6811/7172533https://technews.tw/2023/05/12/ai-regulatory-measures/;就此,我國各級政府機關及各企業又應如何因應(企業因應,或得請參閱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7135662;國家發展委員會也在2019年提出相關報告 https://www.ndc.gov.tw/nc_1871_31998)?目前因應的如何?」。
至於AI農業及AI國防,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50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2749、No.54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3047 等文。

二、生成式AI造假,將有法可管
根據2023年5月25日之報載 https://ctee.com.tw/news/policy/869938.html,ChatGPT等生成式AI(人工智慧)掀起全球熱潮,但亦引發、事實查證及倫理等無法可管等問題,NCC於24日透露,行政院已召開跨部會會議,將邀集國科會、數位部、NCC及文化部等相關單位,針對ChatGPT等生成式AI立法納管研議出爐一部「人工智慧基本法」,立法規範納管。
另外,行政院亦做成跨部會推動方向,採取必要時修法、或以指引方式盤點各項法案。至於「人工智慧基本法」初步草案預計9月初提出。
目前四大部會正就歸屬業務草擬納管範圍,其中牽涉最大產業類別的NCC,將就廣電三法所規管的、有線廣播、衛星廣播等媒體及頻道業者,盤點各種規範。至於報紙、雜誌等平面媒體,據悉將由文化部針對平面媒體引用ChatGPT等生成式AI的內容,可能涉及違反等議題進行研析相關規範。國科會主要鎖定AI倫理道德議題展開研析,數位部則研議相關產業應用的AI模型驗證。
官員強調,NCC所負責監管的對象不限於廣電媒體,因此,電信業也有考慮納入研析範圍,例如電信業者目前已廣泛運用大數據進行AI防詐。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生成式AI使用在廣電媒體,最大議題就是廣電媒體使用AIGC(AI Generated Content)、即人工智慧生成內容產製新聞畫面、製作新聞或參用任何內容,都需依據既有廣電三法等相關法規進行事實求證,同時要求所有業者落實內控機制。NCC已由法務人員組成專案小組,並將於近期邀請廣電媒體等相關業者座談、並盤點議題,以對涉及生成式AI議題預作準備,並做為未來納入「人工智慧基本法」規範的參考依據。
ChatGPT發展速度比想像中還要快速,並且更早進入到人們的生活中,但同時,AI可能被用來傳播假資訊或牽涉個資等議題亦帶來隱憂,ChatGPT母公司OpenAI執行長山姆·阿特曼(Sam Altman)近日即公開呼籲美國設立獨立機構針對AI進行監管,以防範其可能帶來的風險。
就此,基於前揭等文(請參閱本文壹部分)之看法及建議,NCC擬就AI詐騙、AI深偽及AI所生道德風險等問題,以「人工智慧基本法」之立法,予以規範並進行防制,自是贊同。
但未來草案相關條款,如涉身體自由(處以有期徒刑、拘役等)、(處以罰鍰、罰金或沒入財產等)等人民利與自由之限制,依憲法第23條、第8條、第7條等相關規定,自應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原則與構成要件比例原則平等原則正當法律程序等憲法上法律原則之要求(即須透過立法上之檢視)(註五)。

貳、「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之其他相關內容

請參閱趨勢不等人!「先指引,後基本法草案」贊同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68681 等文。

參、《AI基本法》草案推出在即 ,工總提6大建言盼重視

至於本新聞報酬 https://tw.news.yahoo.com/ai%E5%9F%BA%E6%9C%AC%E6%B3%95-%E8%8D%89%E6%A1%88%E6%8E%A8%E5%87%BA%E5%9C%A8%E5%8D%B3-%E5%B7%A5%E7%B8%BD%E6%8F%906%E5%A4%A7%E5%BB%BA%E8%A8%80%E7%9B%BC%E9%87%8D%E8%A6%96-231504391.html:「AI逐漸在產業與生活中普及,全球主要經濟體如歐盟、美國、加拿大、日本和韓國在法規上有顯著的進展。國科會預計8月預告修法、10月底提出《AI基本法》修法草案,對此工總提出6大建言與可行方向,呼籲應重視風險分類管理、透明度與問責制度、公眾參與、人權保障,且需與國際合作和標準對接,以及全面覆蓋。
風險分類與管理上,工總認為,可藉鑑歐盟的風險分類方法,將AI分為高風險和低風險類別,並就高風險應用制定法律要求,如數據保護、透明度和問責機制。
透明度與問責機制上,工總指出,應要求AI開發者和營運者提供詳細的技術透明報告,包含數據來源、算法決策過程和風險評估。在立法過程當中,應推動公眾參與、廣蒐意見,確保政策反映社會各界所需,且加強AI技術的認識與接受度。
為確保AI技術不會侵犯個人隱私與其他,工總建議,制定相關法律保障用戶權益,應積極參與國際法規討論,與主要經濟體歐盟、美國、日本和韓國的標準對接,確保台灣在AI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和合規性。避免像加拿大一樣,排除公共部門做法,確保AI技術在所有領域的透明度和問責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賴清德總統日前表示台灣產業將扭轉過去「重北輕南」面貌,未來AI等先進產業將轉往中南部發展。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桃園市長張善政7月1日都提出不同看法。
蔣萬安指出,區域均衡發展雖是應努力方向,但對產業更重要的是投資效益評估,才能事半功倍。
「AI產業鏈沒有什麼中移或南移的問題!」張善政昨出席桃園AI人才教育論壇活動時表示,AI產業鏈基本上是全世界無所不在,講在台灣北中南等於局限台灣AI將來的發展,「太可惜了!」他強調,AI是全球的發展領域,全台灣都應該普遍發展。張善政也提到桃園是全台最大的資料中心所在地,並透露國際大廠美商威德新的資料中心下周三也將在桃園龜山開幕,還有幾個國際知名企業也會陸續落腳。
台灣大力推動產業結合AI,南部業界卻感到政策未能「落地」,經濟部長郭智輝與相關部會主管1日配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南下考察南台灣創新園區,了解AI融入傳統產業需求。郭智輝透露,南科在未來將扮演AI發展的重要角色,並預告將有大型數據研發中心落腳台南。
台積電重訊指出以6.68億元購入位在新竹縣寶山鄉研新一路8號的廠房,此物件位置就在台積電3廠旁,而台積電預計將該廠作為辦公室用途。」內,工總之六大建言,固尚有理,值得參酌。
但「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相關條款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平等原則、明確性原則等憲法上法律原則之要求?仍須俟該草案出爐後,始得分析部分條款,分享給大家參考。

【註解】
註一:綠能經濟之相關說明,請參閱從「守護台灣」「中華民國昌盛」到「綠能經濟」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29679 等文;其他如循環經濟、氫經濟、綠能經濟等,更多的相關說明,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第一册 () https://readmoo.com/book/210272862000101
註二:有關國家語言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之相關意見,請參閱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05287 等文。至於相關新聞報導,請參閱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33905/amp 等。
註三:台灣五缺之克服策略,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33 (本文柒部分)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0612 等文。
註四: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50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2749 等文。
註五:法律保留原則與授權明確性原則、平等原則與體系正義、比例原則、罪刑相當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等之相關說明,請參閱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17553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080454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07879 等文。




作者簡介

楊春吉
Double House共享經濟工作坊召集人、Double House買賣租賃聯盟主席(暨創辦人)、個人理財專業顧問、古月吉力工作室負責人、房產公司C.E.0、榕樹學堂執行長兼講師、故鄉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http://gs803501.pixnet.net /blog)版主、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法律演講(請洽0916082728楊講師)
演講二百場以上,著作80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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