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則第二講~人與環境之對話》
第一章 土地正義
第四節 自然法則於土地正義之應用
壹、自然法則之概述
二、各自然法則及其緣起、內涵、應用(此部分可參自然法則第一講)
(一)秩序自然法則下之守一自然法則
1.緣起及內涵
(1)緣起及內涵
守一自然法則,乃創造、秩序及毀滅等三大自然法則中,秩序自然法則下 ,除生成自然法則外,另一自然法則。
其,實含統一、平衡、平等、調節等功能及行為。
從太陽系中各星體一定距離的維繫、人世間聯合國之建立、一國法律之建構、個人修持上之觀心、理心及制心,及小道因果論之應用上,均看得它的影子。
其與觀心、理心及制心等三心,一起結合起來,就是「內三心,外守一,故二諧」。
(2)二諧
即所謂內三心,外守一,故二諧。
三心係指觀心、理心及制心。
守一,指的是在修持及日常印證上,能善用守一自然法則。
二諧,則為以一為天枰,守一為天枰的支點,天枰的二端,自能和諧。
2.孔子之仁與守一自然法則
「天道自然無為+造作有為」之天人和一的概念,孔子並未言及(北宋儒者張載始提之)。
孔子所曰仁,實有個人、二人之間及冶國等三層次。
個人部分,仁為個人道德最高標準,個人修持之目標。
二人之間,指的是二人相親相愛。
至於治國(含平天下),乃施予親民之仁政等等。
換句話說,二人相親相愛中的二人,擴及到二端,其所欲達成之目標,與二諧似乎一致。
只是內涵、方法及思維模式,不同而已。
3.亞里斯多德之平衡與守一自然法則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與蘇格拉底、柏拉圖,合稱古希臘三大哲學家。
而在古希臘,哲學乃廣義的哲學,故亞里斯多德之著作,涉及物理學、詩歌、倫理學等,非常廣泛,對於後世影響深遠。
其在倫理學上的著作~尼各馬可倫理學中,通常專注於各種領域中找出介於兩端之間的平衝點。
此種做法,有點像累世因果心法中的善用守一自然法則。
惟
A.守一自然法則,具統一、平衡、調節、平等等功能及行為,並非只有平衡。
B.守一自然法則,須和觀心、理心及制心等三心一起使用,才能使二端和諧(即內三心,外守一,故二諧)。
C.守一自然法則,係與宇宙、自然、環境等對話,見悟所得,故從宇宙、地球自然環境、人世間及人的身體結構上等諸方面,都可看到它的影子。故可用於個人修持、家庭維繫、治國(含平天下)、理解自然及宇宙對話等之基石。
*附註*創造自然法則(下有因緣合和自然法則及因緣在動自然法則等)、毀滅自然法則(下有成空自然法則,違罰自然法則、賦歸自然法則等)、秩序自然法則(下有生成自然法則、守一自然法則、洦汘白然法則、多元自然法則。弦道自然法則、因果自然法則)及守護自然法則(下有混沌臨近飽和理論等)等各種自然法則,均係與宇宙、自然、環境等對話,見悟所得。
故在宇宙、地球自然環境、人世間及人身上,均可見其影子。
也可用於個人修持、家庭維繫、治國(含平天下)、理解自然及宇宙對話等之基石。
4.守一自然法則與赫拉克利特、畢達哥拉斯
累世因果心法,有一特點,就是定而有所悟後,除日常印證外,會將所悟與儒、釋、道、西方哲學、宗教等?有關之?涵,相互參照,探討其異同,企採各家之長,補累世因果心法之不足。
故我們,曾介紹佛學中萬物因緣合和說、四諦、十二因緣、三世因果、性空、諸行無常、萬法皆空、中身、中觀教派之緣起論與中觀論、觀世音菩薩的耳根圓通;孔子之仁;老子之道;亞里斯多德倫理學中的平衡;洛克、盧梭之天賦人權(自然權利)、印度教三大主神、中國四象、黑格爾等等。
今天,則將觸角,擴及到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泰勒斯、畢達哥拉斯。
赫拉克利特之主要哲學思想,有
A.對立與衡突的背後,有某種程度的和諧,而協調本身並不是引人注意的。
B.火是萬物之源。
C.每一件事物,都是不斷變換的。
泰勒斯,則為
A.水是萬物之源。
B.萬物皆有神的存在。
至於畢達哥拉斯(畢氏定律發現者),為
A.靈魂屬於輪迴的結果。
B.用數學研究樂律,而由此產生和諧的概念。
C.數學可以解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一切真理都可用比例、平方及直角三角形去反應和證實。
D.認為存在著許多但有限個世界,並堅持大地是圓的(即地圓說)。
這些哲學思想中,泰勒斯的「水是萬物之源」及赫拉克利特的「火是萬物之源」,與之前所提佛學、柏拉圖及亞里斯多德所稱四元素(或擴及第五元素以太),均係宇宙發生論、宇宙始源、根本元素存在、存有者類別等宇宙哲學論問題中,根本元素存在之探索。
比較值得注意的是,
A.赫拉克利特的「和諧與協調(其和諧之思想,起源自於畢達哥拉斯)」,與累世因果心法中的守一自然法則,所言以平衡、調節等,為天枰的支點,使天枰的二端或多端,達到和諧的狀態。是相通的。
B.赫拉克利特的「每一件事物,都是不斷變換的」,則與累世因果心法中,創造自然法則下「因緣在動自然法則」,也是相通的。
(三)畢達哥拉斯的「靈魂是輪迴的結果」,更與累世因果心法中的「累世累積靈魂說」,有極大的相同。
以上相通或類似或極大的相同,及之前所提累世因果心法與孔子之仁、老子之道及印度教三大主神等相類似之地方。
均因所悟本源或所來本源,乃「宇宙、地球自然環境、人世間及人身上等」之故也。
5.守一自然法則與人類社會規範之建構
守一自然法則,乃秩序自然法則下之一種自然法則,其具有統一、平衡、平等、調節等功能及行為。
其源自於與宇宙、自然、環境等之對話見悟,也可從宇宙中、地球自然環境芋B人體上等,看?它的影子。
其之應用,除可用於個人修持、家庭維繫等外,在人類社會規範之建構上,也有其使用之餘地。
人類社會規範之建構,其目的或功能,無非是要達成公平正義。
而如何公平正義?在法制上,發展上出人民之基本權利與自由、正當法律程序、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等。
而守一自然法則,其所謂「內三心,外守一,故二諧」,在個人修持上,內要觀心、理心及制心,使心處安然,再以平衡、平等、統一、調節等,為天枰之支點,去處理天枰兩端(或多端)上的糾紛或不同立場或價值觀或其他事物,使兩端(或多端)達到和諧之狀態。
但在人類社會規範之建構上,則是以外守一為原則,即以統一、平衡、平等、調節等為天枰之支點,去思考及建構,什麼樣的社會規範,才能達到兩端或多端和諧之狀態(包含所謂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