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拖欠的商業實務問題
(1)營業額的零售現金收入,要先入帳後才能在1個月結帳後出帳,於是貨款不是貨到付款的,在貨款現金買賣收入的成本就會比較高。(2)另外公司財報以季為結算公布者,其貨款亦會以3個月為期簽約結帳付款,而矛盾的是季內重大訊息公布財報,其應付款項在「待付款」重複列帳下,可能是沒有納入這項財報債務數據的。(3)因為GAAP會計準則自2018年開始,要求「月會計進度表」如果具有法律財報效力時,就沒有拖延1個月以上付款問題。其契約約定就會因為違反會計法律規定而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