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贈與免稅在2年內歸扣遺贈稅法律問題
(1)屬於個人生前所得稅抵免稅20%範圍內者,應予考慮該部份免課遺贈稅,否則有失法律公信力與穩定性。
(2)屬於生前未申報而屬於或不屬於「所得項目」所得稅財產者,始得實施2年內歸扣規定,否則就要把已繳所得稅退稅,因為遺贈稅無法違法撤銷生前較高已稅贈與稅的。
(3)行政程序法對撤銷只有1年時效期間,夫妻生前合法贈與滿1年後,除非有無效之原因外,遺贈稅法特別規定的「2年內歸扣」,是特別適用普通規定及牴觸有效法令或處分的效力,還是國稅局應該選擇各別適用不同區別的規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