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挺峰與阿菲熱戀時買了一戶房子,原本想兩人長相廝守共築愛巢,結果隨著兩人戀情隨風而逝,挺峰在無奈之餘只好將該房子出售,卻因房價下跌還賠了五十萬元。在買主付清了尾款交屋時,仲介公司經紀人提醒挺峰出售房子要記得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挺峰覺得很奇怪,賣房子已經賠錢了,還要繳納所得稅嗎?
【何謂財產交易所得】
財產交易所得,即凡財產及權利因「交易」而取得之所得,是以一般房地買賣,出賣人就出售房地的所得是要課稅的,不過土地在出售時因已經課徵了土地增值稅了,為免重覆課稅,所以土地部分的交易即不再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現行須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係指房屋﹝建物﹞的部分。
【房屋出售財產交易所得應如何計算】
房屋出售其財產交易所得的計算,是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的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房屋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而所謂取得的成本,即為買入該房屋的價金;而取得、改良及移轉房屋而支付的費用,包括繳納的契稅、印花稅、代書費、地政規費、公證費、仲介費及為出售房屋支付的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 C不過,納稅義務人應注意的是,房屋使用期間所繳納的房屋稅,及向銀行借款的房貸利息等,均屬在使用期間所支出的相對代價,並不能列為成本或費用減除的。至於納稅義務人如欲主張核實認定出售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當然須負舉證的責任,亦即在申報時須檢附買賣契約,及各相關的憑證供國稅局審核。
--待續--
發表日期:200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