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額試算服務可採多元方式回覆確認,輕鬆完成報稅
最輕鬆的報稅方式來了,凡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或郵簡通知利用憑證下載稅額試算通知書的納稅義務人,如核對該通知書所載內容無誤並同意作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政府提供多元回覆確認方式;於107年5月31日前,繳稅案件只需完成繳稅,退稅或不繳不退案件以書面、電話語音、網路等回覆確認,即可輕鬆完成申報。
南區國稅局表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已於107年4月25日陸續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或以郵簡通知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利用憑證下載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民眾如果想知道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除可透過各地區國稅局詢問外,亦可自即日起至107年5月31日到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線上查詢或撥打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查詢。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後,如核對所載內容無誤並同意作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請於107年5月31日前採用通知書所列方式以完成申報:
一、繳稅案件:依通知書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金額以現金或票據、信用卡及轉帳繳稅。另可利用開辦「行動支付繳稅業者」之APP,掃瞄通知書上QR-Code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繳納稅款。
二、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以書面回覆、或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線上登錄回覆,亦可透過免付費電話語音或透過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掃瞄通知書上所載QR-Code回覆確認(退稅案件限沿用上年度結算申報案件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帳戶辦理繳(退)稅成功之存款帳戶者),輕鬆完成申報。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不同意試算內容,如欲增加扶養親屬或改採列舉扣除額等資料,可利用憑證或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查詢碼」並搭配本人之「身份證統一編號+106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所載之戶號」及出生年月日,於107年5月31日前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另行辦理結算申報。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向所屬國稅局及各分局、稽徵所詢問或撥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洽詢。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https://www.ntbsa.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1251/5781273706171149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