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令中華民國110年3月2日經標二字第11020001230號
訂定「嬰兒用沐浴椅商品檢驗作業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一日生效。 附「嬰兒用沐浴椅商品檢驗作業規定」
局長 連錦漳 請假副局長 陳玲慧 代行
嬰兒用沐浴椅商品檢驗作業規定: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037/ch04/type2/gov31/num9/images/Eg01.pdf
資料來源:經濟部標準檢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