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令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4日
臺教技(二)字第1090161399B號
修正「教育部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核配及申請要點」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教育部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核配及申請要點」部分規定
部長 潘文忠
教育部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核配及申請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6224/ch05/type2/gov40/num5/images/Eg01.pdf
資料來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