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字號釋字第 65 號 (J.Y.Interpretation No. 65) 解釋日期民國 45年10月1日 解釋爭點監督寺廟條例所謂地方公共團體,其意涵為何? 解釋文監督寺廟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謂地方公共團體,係指依法令或習慣在一定區域內,辦理公共事務之團體而言。
資料來源: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