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來回再遠就算超過30公里…可以報支差旅費用嗎?
當日來回再遠就算超過30公里,也不再能報支高額差旅費,更何況以電子網路及通訊可以取得之資訊。要算老帳,怎麼現在的不清查一番呢?拿最大官員的「因公?」蘭嶼二日遊還說是公益上媒體新聞的「公假?公費?旅遊」行程可以嗎?而總統在選舉期間在外非公務考察行程過夜,可以報支差旅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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