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推動工業及建築的太陽能綠電的迫切性看法
(1)電力發展瓶頸在(火力)供電系統穩定度,在高溫發電效能嚴重不足與相對使用效能大幅降低下,使用個案建築太陽能發電使用效能與建築速度,遠勝過需要2年以上且發電效率不彰的,火力發電廠供電系統。
(2)綠能建築用地需要日照(權)充足的場地,相關法律應該對太陽能日照權用(役)地及取得優先立法開放使用。
(3)都市計畫(法)等相關法律在重劃區單位太陽能基地建築面積,要以基本太陽能發電面積需求與日照權公共設施用地,作為未來推動及核發太陽能基地建築建物建照依據。
(4)像新設置工業區應重新規劃,完全使用太陽能綠電自給自足,並且作為發電廠的民生用電的替代及緊急電力來源。
(5)台電公司對已實施的工廠再生能源電廠,是否有綠電及替代電力價值的比較要重新擴大檢討,另外要全面檢討投資及綠電經營的轉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