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代表對樁腳賄選的代理法律責任
(1)樁腳賄選無因管理不是代理,是純受法律上利益的問題。(2)代理不得違反本人意思,故必須舉證本人直接書面授權才會構成本人賄選,至於口頭指示沒有賄選資金提供,在期約對價不成立上是沒有賄選未遂罪處罰規定的。(3)賄選構成是否另以期約賄賂為不法對價一罪一罰更重處罰的犯罪結合構成要件判斷,是對政見是否屬於對特定利益團體是否違法政治活動而違反法令圖利規定的階段性問題,而賄選前金是未遂罪嫌還是既遂罪的處罰與否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