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WIPO聯合國智慧財產權組織在COVID-19防疫的智慧財產權發展看法
(1)不要讓有關國家假借WHO宣布COVID-19緊急公共衛生國際事件,以短期效益緊急防疫之名擴大徵收智慧財產權範圍,並侵害智慧財產權的長期及持續而獲得的不法利益。(2)Know how的程式軟體智慧財產權,不是屬於反向專利權對於現實已存在及未權利耗盡前,在有擴大專利財產權範圍可能的實施效力範圍。(3)防疫期間過後就應對未付費,或是後續可能侵害智慧財產權部分進行協商,以免衍生智慧財產權進一步貿易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