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協議的尊重智慧財產權及反向專利權看法
(1)中國要求開放智慧財產權(基本)程式碼,主要是基於過期智慧財產權,是無法作為衍生著作權的基本依據,而可以作為引論反向專利權的開放非智慧財產權的商業機密,在其新的密碼法「商業密碼」法律下的強制開放規範作為,來擴展中國反向專利權的正當性與適法性。
(2)新型專利權成為是不必依賴原專利權的非反向專利權,可以脫離中國違反智慧財產權世界惡名,讓美國貿易制裁失去著力點。
(3)反向專利權貿易是不能作為違反公平貿易權利侵害依據的,而是否屬於「平行專利權」的成立與否判斷,是(ITA貿易)研發高規格與高品質的平行市場公平貿易競爭,或是區隔市場地位的不同價值(格)的異質競爭的消費資訊判斷,中國在此舉如果採用脫離反向專利權策略,那麼WTO勢必要簽訂「(ITA貿易)同等品協議」,才能享有進入WTO的(ITA)零關稅的貿易最惠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