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日本關西大阪辦事處蘇啟誠外交部處理態度看法
(1)關西風災滯留臺灣旅客,是否因為日本風災災害控管封鎖管制,而使得臺灣免簽護照停止自由行效力,而必須在日本政府重新簽證確認災民手續完成發給證明後,而不是憑在其他機場轉機回台措施的護照簽證,作為在關西滯留不便證明,在合理停航或延班第一時間外的申請(領)保險給付或損失,以臺灣護照自由行包括受到國際公約的(各國)一切協助權利,如果是臺灣外交部沒有啟動外交危機處理層級,就是中國大陸雞婆幫助臺灣旅客的判斷,又怎麼會有咎責臺灣駐日大阪辦事處因公已故蘇啟誠處長的政治責任呢?這不是臺灣外交部國際法上很矛盾的一件事嗎?
(2)可受公評與給予反擊回應機會,是美國對媒體與政治人物民主素養基本要求,可是為何蘇啟誠不能回應?而外交部更說不關外交部的事,是他要自行回應的如此責任後果呢?而連國際法上感謝中國協助臺灣滯留關西旅客都不敢說出來呢?
(3)外交部是否有大量滯留外國的臺灣旅客事件通報及處理分層負責層級,如何及是誰認定蘇啟誠處理關西機場事件及結果不是外交重大事件,而全權要求蘇啟誠處長負起通報後全部責任的書面指示在那裡?蘇啟誠依據分層負責的權力依據又在哪裡?處理有功卻被指責擅權的指責依據又在哪裡?那為何又有這樣下場的矛盾又如何自圓其說解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