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補充健保費看臨時工職災問題
報稅可全額列舉扣除 6方式查去年健保繳費總額 | 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745193…
2萬元以上課2%補充健保費規定,在納稅人權利保護法已經公布實施下,因為:
(1)臨時人員以時薪計算時課徵補充健保費,僱主不用相對提撥負擔健保費,造成多數僱主適用臨時僱用契約,而可能造成勞工在基本工資投保相當(對)下的損失。
(2)臨時工僱用契約無法提供眷屬加保及相對補助權利與利益。
(3)因為職災保險對臨時工契約投保工會,發生法律上不適格要件問題,導致形式上與法律上資方未加保,以及無法申請職災賠償權利依據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