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2019年「保留盈餘循環基金成本」建立看法
美企季報不妙 投資人淡定 | 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6811/3741038…
(1)在2018年新GAAP會計準則及相關制度,形成2018年較高預期盈餘分配下,因為無法作為移轉成本定價,及GDP經濟成長率基本要件,故會產生在2018年決算課稅及分配股利後,在2019年第一季的平均績效季報成績不佳情況決定情況。
(2)因為沒有「保留盈餘循環基金會計制度成本」建立,在要求GDP及GAAP皆符合的適足率規範前,股市的震盪是必然性的不穩的。
(3)如果因為保留盈餘已經發放,且不足以建立保留盈餘循環成本基金,那麼勢必要實施「股東有條件(適足率)優先回饋認股增資成本」,或是釋出「特別成本增資股」,以達成GAAP或GDP經濟成長(率)指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