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交易對無人交易影響
(1)現金結帳只能使用行動支付裝置,但不能使用信用卡行動支付裝置。
(2)GAAP是架構在信用(卡)支付的會計準則信用制度下,現金流量的拼績效數據,無法較大幅度使用彈性折扣促銷管理制度。
(3)因為現金流量折扣視同贈與,2,000元以下免要課贈與稅,屬於一般低終端消費型態,但無法因應物流2,000元以上之電子消費管理模式,會使得控股物流業務難於推動。
(4)店員是交易見證人,法律糾紛容易勝訴,否則無人電子交易意思表示瑕疵,因為標示定價要約在第三者信用卡優惠條款障礙時,而無法推定視為合致時,只能限制適用現金交易的行動支付。
(5)強制執行不能針對現金行動支付的限額執行,但是卻可以針對信用卡行動支付執行,成為新卡債族模式,全面實施無人商店而無配套,對信用卡使用者反而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