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費補助將成為歷史嗎?
因為停車費提議搭乘公共運輸工具而大漲,最後結果可能是:(1)勞工依據勞動契約相關(外勤)通勤費用,將發展成無法再報列(外勤)交通費用。(2)勞工加班時依據規定要支付回程交通費規定,因為實務發展交通費不屬於勞動契約,而被取消這項福利交通費規定。(3)如果沒有上述二因素,而因為雇主勞動契約交通費成本上漲,並產生資(中)產階級與窮人使用公共設施之(實質障礙的)差別待遇,將引起很多不必要的法律紛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