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研究費刪除是會計、法律還是政治那個規定?
經濟部刪減研究中國經費 杜紫宸:是愛國還是叛國? | 綜合 | 要聞 | 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7314/2941640
(1)是否代表以後所有此項經費支出都是違法支出的?那陸委會二岸經政處先刪除所有預算及廢除,國安局所有二岸情報就不能有二岸經濟研究支出,茲事體大的政治人物是這樣作決策的?
(2)二岸經濟研究以後成為完全遵循大陸指導,尤其是大陸習思想入憲後,臺灣自廢二岸關係人民條例合法的研究往來費用,使得大陸研究成為合法的太上指導規定,這樣決策形同任何二岸往來只要是諮詢或研究費用支付臺灣人,就不是賄賂或違法支出,因為原規定形同廢止或中止法律效力,大陸就可以完全肆無忌憚以銀彈統戰臺灣了。
(3)會計帳目上「中國研究經費」,因為美國對中國貿易制裁結果,不屬於WTO世界貿易「移轉成本費用列帳科目(國內研究可以沒有這個帳目)」研究經費,以後所有世界各國對臺灣問題,都必須否認一中原則,或是選擇臺灣不是主權國,且已經是一中會計及貿易主權了,否則就成為違法支出詐領等法律處罰對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