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陸不承認台灣任何外交主權地位,但台灣WTO至少是NGO嗎?
(2)大陸NGO海外資產管理法,對台灣外貿外匯在19大國家統一法後適用嗎?需要在海外打官司還是台灣不配合,就是另一個類似台灣國際電信詐欺,由大陸取得管轄權並各國應將視同NGO洗錢贓款,配合主動繳回大陸司法管轄處理?
(3)大陸NGO是承認台灣符合規定就可以直接以NGO模式向各國開放發展嗎?
(4)梵蒂岡與大陸建交是直接承認台灣為NGO嗎?
(5)台獨是NGO國際政治團體?還是非合法政治組織(包括NGO)有待釐清楚?尤其涉及李明哲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