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不用擔心,遺產變這樣:
(1)已有財產子女,繼承不動產:【1】買賣二稅合一45%;【2】土地增值稅;【3】遺贈稅20%。三稅一起徵所剩無幾,不要欠稅就阿彌陀佛了。
(2)遺產房屋自住在600萬元免稅額度外,還是要依據上面規定課稅,豪宅也會歸公了。
(3)法律會演變成這樣,就是因為「二稅合一」沒有無縫接軌,遺留下來的(舊)共產主義遺毒,好讓中國共產黨打擊之用。
(4)因為現在對已完成繼承發生這樣的問題,就代表法律錯誤下這法律資訊洩漏讓公務員可能被利用的責任。
(5)因為「二稅合一」是自103年起算2年內不動產買賣,但法律規定是針對炒房客而訂,但是卻被誤用到「遺產處理的強制規定」,這是違反法律修法精神的,且納稅人有選擇權可以協議處理遺產不動產後再繳遺贈稅,怎麼說要在「繼承手續完成後繳納二稅合一」呢?協議是國稅局應該先進行繼承進行中的手續,怎麼會轉嫁程序正義手續,變相沒收繼承人財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