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會議24日下午公布釋憲是說:禁止同婚在現行民法不禁止下是違憲的,而且2年內要修法……。這意思是:
(1)現行民法禁止同婚在2年內仍然有效,所以要修法「以大法官以【法律解釋而非憲法解釋,表示民法已經賦予該項同婚權利】的替代法律行政處分位階」。
(2)因為傳統配偶財產及繼承權規定,仍然要尊重祭祀公業與家族會議決議,因為「配偶繼承祖產的【親屬相關繼承規定在傳統道德的民法法律限制規定適用下】,仍然要依據上述程序後才能依據契約合法取得權利。」。
(3)未來「同婚修民法或專法」有必要推翻上述民法規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