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R存託憑證作為公司募集資金主要來源,在最新可能「資本密集投資要求會計準則下」,會發生下列情況:
(1)「借款債務」是無法「轉為(密集)資本收入」,所以只能以「盈餘還債」,所以會導致股價盈餘分配,因為無法轉為「資本支出」,而此一做法會使EPS股價及分配股利會因此大降。
(2)公司舉債超過營業總額,或是還債盈餘總額,則代表公司負債總額過高必須進行清算或破產,所以沒有任何會計作業內控及法律保障,導致TDR存託憑證投資後續風險過高。
(3)「存託憑證」是「會計信託投資契約」,而非公司法許可業務範圍時,是屬於地下金融契約書,所以投資契約書規範要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