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習見事物為內容的任意性商標及以商品服務相 關暗示說明為內容的暗示性商標,其識別性較弱
―資料來源摘自智財法院― 【裁判字號】103,行商訴,101 【裁判日期】1040212 【裁判案由】商標異議 【裁判全文】智慧財產法院行政判決
要旨:
商標識別性之強弱:按商標識別性越強,相關消費者就商品或服務之印象越 深,他人稍有攀附,即可能引起相關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原則上創意性的商標 識別性最強,而以習見事物為內容的任意性商標及以商品服務相關暗示說明為內 容的暗示性商標,其識別性較弱。
查據以異議商標為「 飲養速補 」,其係沿用既有之詞彙或事物,且指定使用 於飲料、米果、布丁等商品,有暗示商品或服務品質、功\用之意,惟非競爭同業 必須或通常用以說明商品或服務之標識,而屬暗示性商標,雖識別性較弱,但仍 具識別性。
查系爭商標圖樣係以直書簡體中文「 飲養四季 」及葉片圖案所構成,外觀設 計以四片葉子為襯底,葉片顏色明暗交替,四片葉子上分置白色「 飲養四季 」四 個中文簡體字;而據以異議商標圖樣為橫書之「 飲養速補 」四個中文繁體字所 構成,該四個字體為黑色且字型略呈現圓形樣態,各個字體並分別以黑色線條框起,整體黑白相間自左而右橫式排列組成。兩商標外觀設計整體觀之,一為直書 一為橫書、一為繁體字一為簡體字、一有葉片圖樣設計另一僅有字體設計,兩者 風格有異。再者,兩商標之「 飲養 」二字均係取自於「 營養 」諧音,此為兩造所 不爭執,而系爭商標「 飲養四季 」傳達一年四季春夏秋冬都能滋養身體 」、「 營 養的四季 」、「 使四季營養 」之意涵;據以異議商標「 飲養速補 」傳達「 迅速補 充營養 」之意涵,兩者觀念不同。又「 飲養四季 」與「 飲養速補 」於讀音唱呼上, 前二字相同,後二字不同。準此,兩商標雖均有「 飲養 」二字,然其外觀、觀念、 讀音均有差異,異時異地整體觀之,予人寓目觀念及印象均不相同,是兩商標近 似程度不高。
系爭商標之申請人是否善意:於據以異議商標於 99 年 4 月 16 日註冊前,即有 第三人以「 飲養 」二字起首之商標圖樣指定使用於相同或類似之商品,獲准註冊 而取得商標權在案,例如:註冊第 00777075 號商標「 飲養食代 」( 註冊公告日期 86 年 10 月 16 日 )、註冊第 00779368 號商標「 飲養食代 」( 註冊公告日期 86 年 11 月 1 日 )、註冊第 01214726 號商標「 飲養屋 」( 註冊公告日期 95 年 6 月 16 日 )等( 見本院卷第 33 頁智慧局商標檢索資料 ),是系爭商標雖以「 飲養 」二字為起首, 亦難認有攀附原告商標之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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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
宏景集團創辦人/董事長,商標代理人,無形資產理算師,臺灣專利商標法務協會 創會理事長,政大Emba,建研會29期,成大工科所,逢甲資工,敦化扶輪社社長,仲裁協會,廈大博士班,警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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