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每年增加500萬嬰兒人口的十三五計畫重點,在三年後視其在都會區或鄉下的區別,則將帶來大陸幼兒(教)學校及未來擴增的興起,其重點改革領域放在「農村」因為這才是經濟發展差別的重點所在?也就是說大陸學校每年將以教育支出大約5%速度增加及成長(3歲以後20年期計算),而扶養幼兒支出將成為年輕人薪資調整及生育補助重點?而年輕人為消費主力的態勢,如果沒有政策改革將因為增加年輕人生活負擔,而使得人口增加及控制政策無法立竿見影。而大陸老人人口是靠政府退休金養活的,如果不是調降老人人口退休金及生活支出給付,以作為年輕人人口增加的養育生活補助資金預算來源,不太可能完全以所得稅等增稅來籌措,至於要指望GDP經濟成長率帶來的稅收收入支應,因為2015年已從GDP經濟成長率7.5%調降到未來五年皆為6.5%,除了因為大陸評估上預計因為FTA零關稅影響,在完全開放貿易市場後降低平均關稅大約13%導致影響進口物價外,大陸國內物價也會GDP經濟成長率控制在6.5%左右,稅收相當程度地在成長上受到控制。
而嬰幼兒的產品如尿布等較大量販型,在農村運輸環境及設店經營條件不良下,只有大量依賴基礎建設的網購物流,而其運輸成本必然大幅增加,所以大陸如果不是採取與都市差別物價的話,就必須在供需上給予補助,這與一般經濟市場價格單一化,或是打折折價在會計帳及統計上是不同的,因為政府補助此一類產品的積極與消極產值,基本上在物價總銷售產值的計算上,看起來在統計數值上對於是否補助生產的婦女也是沒甚麼差別的,只差在政府支出補助列在個人或該受補助企業的增加一項選擇而已。而在大陸人均總所得的生育補助計算上,基本上不算是「個人權利收入」,那是因為政事別的補助標的為婦女或是人口生育的政事別的定義問題所在?也就是說是個政事(補助)活動或是稅法規範上的收入區分問題?而政事活動以長期來看就必須有法律法源的支撐,否則一般只是預算行政法令的中短期(補助)規範,而大陸十三五計畫只以五年為期屬於中期計畫,顯然法令會有不夠周延的地方。當然大陸GDP經濟成長率會因為人均補助在不計入可能降低政府支出退休金的差額下,發生類似台灣消費券或近日實施的消費補助,有助於GDP消費總毛額及經濟成長率的提升,當然期此一提升計畫是否納入此次大陸GDP經濟成長率的6.5%的計算範圍內?否則大陸實際上就會有其他產業可能被影響或犧牲,要不然以這個計畫可能在GDP經濟成長率的預測上仍然會存在較大誤差的。臺灣如果要在這些未來五年利多的貿易行業中努力,那麼台灣顯然必須了解大陸城鄉差距對於貿易品定價策略的影響,而大陸可能施行的人口補貼政策,對於臺灣的此類貿易是否直接適用國民待遇,而以實質金錢補貼臺灣對大陸城鄉差距的價差?基本上也關係臺灣GDP的經濟成長率議題?否則臺灣只能以會計帳上折扣方式進行雙方貿易,但是WTO國際貿易原則是禁止補貼貿易的,如果WTO或大陸不能解決此一國際貿易法及會計帳問題,那麼在此一解決方案中顯然是沒有甚麼選擇性的,而其利弊得失就要再進一步參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