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6 11:16:02 聯合晚報 記者黃國樑╱即時報導「大陸國台辦經過暑期後恢復的第一次例行記者會,發言人馬曉光上午說,如果沒有了九二共識這一共同政治基礎,在這個基礎上建立的政治互信以及相關制度化協商機制,就會坍塌。……」,在台灣2016年總統大選中,大陸最擔心的事就是萬一在野的民進黨取得政府執政權,而二岸對於92共識的默契發生變化,而近日二岸維持現狀長期不變的民調聲浪又大漲,對於大陸92共識堅持一中立場,基本上是現在或未來台灣民進黨對於台灣憲法一中的重新詮釋問題?所以大陸才會發表這樣的感言。
中華民國憲法究竟在大陸共產黨的抗戰及建國史中,是屬於中國舊憲法還是一部不被承認的新憲法?基本上都是大陸不願意碰觸的政治議題,因為舊憲法涉及中國法統繼受上繼續存在的主權承認問題?而新憲法則是民國36年國民黨行憲不包括台灣戒嚴地區,而大陸憲法已因共產黨建政而消滅,所以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成為解嚴後的一中新憲法。後者的固有領域正如同條文所示以行憲時的台灣地區為準,所以沒有所謂的喪失固有領域的憲政及法律問題。至於對於一中的大陸主張則是屬於憲法的政治宣示規範,而不是憲法固有領域的主權及管轄權問題本身。當然後者在一中關係中要論述台獨還是有所差距的,而92共識的主要論點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在後者就不是像前者可以是憲法論述的一部分了,也就是說92共識在後者的論述將會是違憲的,而這樣的論述觀點必然的將會引發新的92共識的歷史定位論爭。
當然在台灣民進黨可能可以接受的最大政治公約數是屬於後者的一中憲法,而這也是回應大陸對於(舊)中華民國不存在的一個二岸關係的新論述方法。在台灣增修憲法第11條的二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對於「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的一中關係,基本上是基於國際法WTO世界貿易組織的GPA政府採購協定中,對於「自由貿易(地)區間」或是互不承認的會員屬於地方政府間的貿易關係而言,因為沒有統一的中央聯邦或邦聯政府,在現狀上也只能以WTO這樣的政治貿易關係存在,當然這是大陸以主權國家不能承認的。退一步來說只有憲法上對於自治區以上地位的規範是二岸一致的,也就是說相當於西藏或蒙古地方或自治盟旗的憲法自治地位,而這是另一個二岸可以接受的最大公約數,綜合上面的憲法及GPA政府採購協議及自由貿易區的論述,不管二岸誰主張是唯一的主權政府,在憲政實質上對台灣就是「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的關係,至於大陸是否也採取這樣的務實政治態度?至少在92共識的修正觀點上是可以考量的。而台灣民進黨在維持現狀長期不變的民調上,對大陸回應至少可以以這個基調來改變台灣的民意調查結果,並且不致於以現在的政治態度影響二岸未來發展,相信這是二岸對於未來是否基於92共識應該再共同討論的共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