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聯合新聞網2012.03.07轉載【中央社╱東京7日專電】新聞報導「日將23島納國有,釣魚台除外」,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藤村修今天在記者會表示,已於去年8月將日本專屬經濟海域內23個離島納為國有,但其中不包括釣魚台群島。納入國有財產的有沖繩縣石垣市、宮古島市、長崎縣對馬市、東京都小笠原村等23處離島。從這新聞中主要內容是有關聯合國海洋法的規定,非屬於沿海基線內的無人島嶼,因為在主張聯合國海洋法的EEZ經濟海域的擴張上,尤其是在具有劃界爭議的EEZ專屬經濟海域中的暫時無人居住的無人島,保留了適合人居住及營獨立經濟生活的要件,所以在國家主權上必需先納入地(戶)籍管理。
日本這次將專屬經濟海域(EEZ)內的離島國有化,主要也是想比照在內水基線內的無人島,也是可以作為擴大主張EEZ專屬經濟海域,並將其外現有EEZ其中的無人島,因為不用以未登記土地需先佔地,才能主張國有未登記土地占有的時效,及獨立經濟生活的土地法律存在要件,並以上述國有化理由先納入地(戶)籍管理,以作為以後可以單獨主張島嶼主權權利的保留,並作為擴大EEZ專屬經濟海域一環的依據,增加EEZ專屬經濟海域劃界上的籌碼。
今日個人除了提及這個問題外,還要提及的是在中國(包括臺灣)對於釣漁台群島,可以主張的200海浬外至350海浬的大陸架內,有關島嶼的未經放棄的歷史主權權利當中,因為與日本現存的沖繩(琉球)群島的EEZ存在海域重覆劃界的問題,而目前的新聞是日本暫時保留釣漁台群島EEZ的主權主張與擁有的權利。這新聞與中國(大陸)的海權發展是息息相關的,因為如果中國及日本如果同時不能主張或放棄釣漁台主權權利,那沖繩(琉球)群島的EEZ就不會達到中國(大陸)沿海200海浬EEZ專屬經濟海域內,那就會出現一段存在釣漁台(無人)群島的「公海空間」。而中國(大陸)發展世界海權,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進入太平洋,而很諷刺的是這一段就是太平洋,但又因為被沖繩(琉球)群島的EEZ隔斷,變成其沿海袋地海域在太平洋出口不是全部太平洋海域,這種主張勢必也引起美國與日本的戰略思考,是改變西太平洋的戰略策略好,還是讓日本繼續主張沖繩(琉球)群島主權及EEZ專屬經濟海域,而中國(大陸)會不會在這種策略下妥協?
當然,這種相對的主張無疑的可能決定了中國海域在聯合國海洋法的規範中,東海袋地海域必需有權通往公海的最大限制,即發生所謂的「中間內公海封閉出路」的假性適(合)法性問題,那日本及美國是否在戰略上承認此一妥協局勢,就成為中國名義上進出太平洋海域的虛實爭議問題了。而今日的新聞無非是日本希望投石問路看中國(大陸)及國際間的反應,因為釣漁台群島屬於私有土地與國有土地的差別,是在於土地國有化的制度上,在中國是無條件的主張及屬於領土的範圍的;而在國家同意私有土地制度上,則必需登記(包括私人所有辦理測量登記)為國家的土地才是領土。當然釣漁台群島是有主權爭議的,再如果是因為屬於私人土地未作過現(實)地測量的話,在理論上是無法直接進行國家國有土地登記的。當然這也是人照衛星定位測(丈)量,或通過船隻海測是可以辦到的,但是在國際上這只是國際科技的一種展示及國內應用,在國際承認及現狀上,對於解決有國家領土爭議地界,仍然是不可以以此作為訂界的標準的,而是先從地面劃界後再作人造衛星定界,這是在國家領土地界有劃界爭議時,在適用手續及效力強度上的不同,而釣漁台正是領土的爭議,而不僅僅是浮動的EEZ專屬經濟海域的劃界爭議,這是在日本這次發布新聞時,也應該對於釣漁台在島嶼領土主權主張上,或EEZ專屬經濟海域劃界上,為何應該要有此一舉的關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