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本來只有週末才去G君住處過夜,後來他要我把租處退掉,搬去跟他同住,由於他離婚後交過不少女友,我希望我是最後一個,但目前並未談婚嫁,為了自尊,我堅持付他房租,除了共用主臥室之外,我使用一間書房,他自己也有一間辦公房。
半年後,他不顧我反對,將我的電腦及書房內的配備都移到客廳的一角,說是要空出書房做為客房,給客人住。客人原來是與前妻住的兩個兒子,有時就過來住宿,G君給我的感覺不再是溫暖、舒適,我跟他吵架想搬出去住,他卻說「沒人叫你搬出去住!」我還是覺得該是離開他的時候了,您認為如何?
答:
你可能怕被人家說G君包養妳,所以堅持要付房租,求自己心安。事實上,妳除了付房租外,大概還幫他煮飯洗衣服,感覺上好像兩個人都在為這個家付出,但G君似乎祇把你當成同居的女人而已,他在妳極力反對之下,還硬將你的東西自書房搬出,甚至沒有採取折衷方式,與妳分享他的書房,是真的不尊重妳。這種舉動隱含著「對他而言妳並不是很重要」的訊息,很顯然地,妳和他對這份關係的認知與期待有很大的落差。
雖然孩子與前妻住,來G君處住宿只是偶爾為之,他居然要妳讓出書房,可見在他心裡,孩子是他的一部分,而他是此房屋的擁有人,他可以為孩子之事隨意處置他的任一房間,不僅沒有尊重床頭人,也忽視了承租人的權利。不論他是否有談論婚嫁的打算,如此跋扈只替自己想的男人,妳嫁給他會幸福嗎?這事件才只是開端而已。
G君說「沒人叫妳搬出去」,意思是妳要住下來也可以,並不表示「我真的很需要妳很愛妳,拜託妳不要離開我」,妳是有自尊有能力的女生,G君給妳的感覺不一樣了,妳住的也不會自在,當然應該趁被傷害之前搬出來,這是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