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業作爲一項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業,發展十分迅速。修理業的存在不僅方便了人們的生活,擴大了社會就業面,而且符合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可供修理商品的範圍也日益擴大。修理業已經從過去的修鞋、修自行車、修收音機等簡單的修理,發展到修理摩托車、汽車、彩電、冰箱甚至微機等複雜的修理。從事修理業的有國有單位,但更多的還是個體經營。修理業在給人們帶來諸多方便的同時,也帶來無限煩惱。如果不重視修理業中出現的問題,最終將損害修理業的健康發展。
一、宰人的修理價格。
有不少的修理單位,特別是個體修理單位,均存在不明碼標價的問題。比如你的彩電壞了,送去修理,問他:“像修理這種毛病要多少錢?”他會說:“我還沒修理,不知道堶惜麽零件壞了,怎麽知道收多少錢呢?”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但修理完畢後,他就開始漫天要價了,你却不能就地還錢,大多數情况下他要多少你得給多少,因爲修理的價格沒有公開,他說了算。你也不能要求不修,因爲他已經幫你修好了,而且收費也很少開具發票。
有的修理單位雖然實行了明碼標價,但也存在價格不合理的問題。不少修理部有這樣的規定,不管電視機有無毛病,“開蓋費”就是50元。如果是25英寸以上的大螢幕彩電,費用更高。擰下幾顆螺絲就收費幾十元,這明顯違背法律規定的公平原則。
二、坑人的修理質量。
修理行業的技術性、專業性越來越强,而作爲普通的消費者由于不具有這方面的知識,往往上當受騙。中央電視臺《生活》欄目的記者曾經進行暗訪,把一台完好無損的照相機送去修理,事先在其中的一些關鍵零件上做了暗記。結果却是修理者口口聲聲說這台照相機存在“嚴重毛病”,不僅收了幾百元修理費,而且把其中一些零件偷換下來。這種現象在修理業幷不少見。如把本來沒有毛病的機器說成有毛病,有的僅僅是沒電池或者把電池裝反了,而消費者因爲不懂而送去修理,結果被狠狠地“修理”了一番;還有的把小毛病說成大毛病;最爲惡劣的是,維修時留下小毛病好讓消費者成爲他的常客。
三、煩人的修理態度。
有的修理部門不僅收費不合理,而且服務態度差。尤其是一些國有的修理單位或者特約維修點,扯皮、拖拉現象時有發生。筆者有過這樣的親身體會。一次電視機因雷擊損壞,送到該名牌電視機在本地的特約維修點。剛送去的時候,維修人員滿口答應:“這種毛病很快就能修好。”,不這樣說我就未必放在那堶蚺F,可是跑了三四次還是未修好。後來乾脆報了串零件名單,說:“我們這堥S有,這些零件你自己去買吧。”我只得花120元,向廠家郵購這些零件,最後又花了120元修理費,才將電視機勉强修好。還有的特約維修點通過克扣保修單,加收不應收取的保修費用等手段損害顧客利益。
修理業存在的種種不規範現象,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已成了“通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規定經營者“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價格法》第七條也規定:“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因此,工商、物價等部門應加大對維修業的行政執法力度,對維修存在的亂收費、欺詐等行爲進行處罰。維修業的行業主管部門要健全維修業的管理規範,同時加强對維修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廣大消費者要增强自我保護意識,要選擇信譽好的點進行維修,送修商品要讓維修人員開具收據,維修費用應讓其開具正式發票幷注明維修內容,一旦自己權益受損可以據據向消協、物價等部門投訴,還可以上法院尋求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