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今年三十三歲,三年前訂婚後未婚妻移情別戀,整整兩年後我才自悲痛中走出來。很多人要替我介紹年輕貌美的女子,我都沒安全感,寧可過單身生活。今年六月大學同學會時我去參加,獲知班上的小不點已離婚,定居洛杉磯,一時出於同情與好奇,我發了伊媚兒給她,她立刻回我,如此一來一往就三個多月了,她說想回台灣玩,我立刻邀請她到我家住。
九年不見小不點變得成熟穩重,她好像很喜歡我,見面第三天就主動與我發生關係,我都還搞不清楚怎麼回事時,她就開始在我家煮飯掃地了,朋友打來的每一通電話都要問,所有的開支都由我出。小倆口子綺妮的部分當然很甜蜜,因兩人都是乾柴烈火,但生活上處處多限制,我的單身生活被剝奪了。
女同事或女性朋友打電話來聊天,小不點就生氣,說台灣女生太主動。怪不得很多留美太太不肯讓先生回台灣工作。我告訴她我和異性朋友是純粹友誼,她不相信,認定她們是找理由接近我而我不懂得拒絕。就這樣我們開始有了小爭吵,說我不愛她。我真的沒預料到會有這樣的發展,當初只是因她要回國邀她來找我家小住,她卻認定我很愛她,所以她願意來台與我同居一段時間,再看看有無婚嫁之可能性,當我告訴她我們目前只是好朋友,我還未準備好進入男女關係,她就以搬出去來威脅我,她畢竟是遠方來客,我也不能做得太絕,但感情之事無法勉強啊!
答:
台灣人本來就好客,而且你基於舊日同窗之宜好意邀請小不點回台時住妳家,只是當時你倆通伊媚兒的內容是不是有太多的分享以及曖昧不清的語意,以致於身心寂寞的她誤以為你在追求她,心中升起好感且產生遠景,遠道而來投靠你,以你家為避風港。而你的好客、體貼、細心更是打動她的心,她才主動以身相許,認定你倆已是情侶。
在你而言,你並非不喜歡她,否則也不會與她燕好,但有肌膚之親並不表示投入及承諾,你們在通伊媚兒或平日聊天時從未在性愛感情婚姻方面做溝通,所以一旦有了親密關係之後雙方認知差距更大了,她想入主你家,你卻覺得應觀察再交往,且不想馬上就向單身生活說再見,觀念的差異及作法上的不同逐一浮現,她漸漸沒有安全感也覺得失望與委屈,心裡想得到你的安撫及愛的表達,卻因不會溝通及面子問題,採用以退為進的方式,威脅你她要搬出去來逼你就範。
小不點的觀念保守,還停留在交筆友的時代,信件來往覺得談得來,就認定彼此為男女朋友,所以可以有性關係,有了性關係就要有承諾及責任。當然怪還是要怪你,無法拒絕對方的主動求歡,輕易陷入溫柔鄉,誤導小不點性愛合一兩人天地的美夢,當她要更進一步時你卻表示不是愛,僅是好朋友的友誼,她必然會受到傷害的。現在她心裡既防衛又脆弱,欲擒故縱,想要看你如何表示,令你十分苦惱,但也是該挺身而出收拾局面的時刻了。
千萬要對自己的感覺忠實,不可勉強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既使你們有了親密關係,態度上還是要有分寸,講話要客客氣氣,家事不要讓她做,讓她有來渡假享受的感覺,彼此間稍微有點距離,才容易進行觀念溝通,比較聽得進去。兩個成年人均有情慾自主權及身體自主權,有了親密關係固然愉悅,卻不能因此而控制對方或被對方控制,倒是必須因為又這一層親近才要做開放坦誠的溝通與調適,張大眼睛運用理智來體會彼此的相容及不相容性。
不妨告訴小不點,你對此事有點措手不及,心中很混亂,想要靜一靜,打算停止性關係,但願意和平相處繼續交往,希望她不要搬出去,安心住到歸期,兩人若真的相合,則可朝未來去發展,若發現只是一時的心動加上情境因素(孤男寡女同住一屋),則大家好聚好散,還是退回大學時的情誼,彼此關心但久久才見面。當然你目前最重要的是好言向小不點解釋你的心境、感覺及看法,使她相信你不是在騙她或玩她,平撫她受傷的心,讓她看清現實,並瞭解感情其實並不單純,絕對不是一加一等於二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