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個性大而化之不拘小節,衣著簡單以方便維主,不會去買花俏衣服及飾品。下個月滿30歲,也計劃年底要結婚,媽媽和姊姊費了好大心思,合送了一個大禮,說是祝賀我生日與婚禮。一條鑲鑽的黃金項鍊與一條鑲碎鑽的黃金手鍊,價值不扉。她們言明不可拆開更改樣式或賣掉。
我一方面受寵若驚,感謝不已,一方面非常煩惱。我從不配戴珠寶,更不會購買或欣賞。對我而言,它們只是小石頭而已,我有錢要吃美食和旅行,看樣子只好壓箱底當傳家寶了,我在想是勉強收下來,還是在婚禮上配戴一次,再奉還給母姊?
答:
母親和姊姊花心思花大錢選了她們覺得漂亮又適合新娘的首飾禮物,當然是因為她們愛妳,也希望新娘能夠美上加美,妳居然想要在婚禮配戴之後退給她們,這有點說不過去吧?妳是希望母親和姊姊一人分一個首飾留著,還是再賣回給珠寶商?這樣做,不但會傷害家人感情也會增添麻煩。
送妳大禮,還言明不得拆開更改或販售,意思很明顯,就是一個永久的紀念性禮物,也就是準備給妳當傳家寶的。母姊瞭解妳這人絕對不會去買珠寶的,所以她們很用心地替妳準備好這個人生的小小物質資產。所以妳怎麼能夠說「勉強收下」呢?請不要只憑自己的喜好來看這份大禮,也要從她們送禮物的立場用心來感受。
還是高高興興收下來吧,以感謝的口吻告訴母姊,妳會在婚禮當天配戴它們,照相留念,也會將之收好當成傳家寶。母姊送禮物的目的達到了,她們會很開心的。而妳也因此事學到一個教訓,就是:不是送自己喜歡的東西給別人,而是要送別人會喜歡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