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A女是我高中同學,曾互有好感但未交往,如今她大學畢業兩年,還在找工作,住在家中。我們在路上相遇,乃展開交往,但因她父親管得嚴,不准她交男友,打算過幾年才要幫她相親把她嫁出去,所以我們偷偷見面,倍感壓力。
我28歲,公司半年後要派我去大陸管理工廠,分離在即,請問我是先享受戀情,然後等兩年後回來時再看情況是否有改變,或者我該催促她向父親坦白,然後我們公開交往互給承諾?
答:
來信只是希望女友能與父親溝通,准她與你成為情侶,未見你表示想要主動出擊與女父見面,獲得他的贊許。你大概認為這是父女之間的家庭之事,不便介入,或者你擔心女父很兇,會讓你吃閉門羹,列為拒絕往來戶?在此感情關係中,你的定位越清晰越明確,你赴大陸工作就越能專心,減少心理負擔。
A女已經25歲卻不能自由交友戀愛,父母親也實在過度保守,控制太多。她似乎已內化父母的管教,奉為聖旨,但又享受與你在一起的愉快感覺,只能偷偷交往。你想要她去要求父親接納你倆,恐怕很不容易,若真的情投意合,有意繼續發展,則兩人應同心協力爭取戀愛自主,一起面對困難及阻力,但是半年的時間要改變女父的固執可能不夠,這只是你倆可以努力的目標及方向,需要有很深的共識及很強的毅力。
真正的愛情是可以經得起時間空間的考驗,A女在經濟及生活方面尚無法獨立,仍住家中,還是父母的小女兒,在她未能承擔成年人的角色之前,你不必急著互相給承諾,她需要你的支持鼓勵及一段時間來成長,而你自己也得經過兩地相思的考驗,乃證明你對她的愛,因此雙方各自盡力朝著共同目標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