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6日 為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釋: 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 ......(詳全文)
2004-06-21 01:40:00 |
發布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山西省實施〈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辦法》的决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四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决定對《山西省實施〈婚姻登 ......(詳全文)
2003-02-26 16:50:00 |
廣東省高法院 廣東省檢察院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司法廳(通知) 粵高法[2000]18號 關于處理婚姻關係中違法犯罪行爲及財産問題的意見 一、關于重婚 第一條 ......(詳全文)
2003-02-26 16:40:00 |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02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1]3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已于2001年12月 ......(詳全文)
2003-02-26 16:30:0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第 ......(詳全文)
2003-02-26 16:30:00 |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國務院1994年2月1日頒布 1994年1月1日實施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實施,加强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 ......(詳全文)
2003-02-26 16:20:00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國留學生在留學期間如何在人民法院進行離婚訴訟問題的函 (1989年6月3日法民(89)13號) 外交部領事司: 駐法使館教育處于最近來函,希望法院爲一留學生解答一些法律問題。經研究,這類來函 ......(詳全文)
2003-02-26 16:10:00 |
出國人員婚姻登記管理方法 第一條 爲加强出國人員的婚姻登記管理,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方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出國人員系指依法出境,在國外合法居留6個月 ......(詳全文)
2003-02-26 16:00:00 |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 (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七日國務院批准) 19830826民政部頒布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 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 ......(詳全文)
2003-02-26 15:50:00 |
外交部 最高人民法院 民政部 司法部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關于駐外使領館處理華僑婚姻問題的若干規定(1983年11月28日(83)部領二字第261號) 近年來,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辦理結婚和離婚登記的案件日益增多。受理這類案件時 ......(詳全文)
2003-02-26 15:40:00 |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法發〔1996〕4號)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 現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 ......(詳全文)
2003-02-26 15:40:00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産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産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 ......(詳全文)
2003-02-26 15:30:00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 ......(詳全文)
2003-02-26 15:20:00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方受欺騙撫養非親生子女離婚後可否向女方追索撫育費的復函(1992年4月2日) (1991)民他字第63號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于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方受欺騙撫養非親生子女離婚後可否向女方追索撫育費的 ......(詳全文)
2003-02-26 15:10:00 |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1989年12月13日法(民)發<1989>38號)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 法院,各海事法院; ......(詳全文)
2003-02-26 1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