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列報房屋租賃所得時,應檢附支出證明文件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房屋租賃所得時,應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惟必要損耗及費用的減除,納稅義務人能提具確實證據者,從其申報數;其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
進口模型雕製等貨品應取得授權 以免違反著作權法遭罰
基隆關表示,近來發現有業者進口知名電影或卡通漫畫造型之公仔、模型、雕像、雕塑等,未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涉有侵害著作財產權情事,而遭著作權人提起刑事訴訟,該關提醒業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
營利事業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致加計短漏之所得額後雖無應納稅額,仍須處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經查獲短漏報所得額,即使加計短漏之所得額後無應納稅額,為維護自動申報制度,督促營利事業善盡誠實申報之義務,仍應依所得稅法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
網路賣家不可不知的營業稅課稅規定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初期營業規模小,未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8萬元、勞務4萬元),得暫時免辦理稅籍登記,但隨著營運逐漸擴大,應注意如果當月銷售額若已達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
員工於特別休假日執行職務而支領不休假獎金,符合勞基法規定者免納所得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員工於特別休假日因執行職務所領取的不休假獎金,屬加班費性質,其符合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之天數及同法第39條規定工資發給之標準範圍者,免計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
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應先減除受有保險給付部分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採列舉扣除額,列報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及生育費,如受有保險給付,應先減除保險給付部分,再就餘額列報扣除。
該局舉實例說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
國產署辦理都更宅標售,提升國家資產運用效益
國產署積極配合都市更新政策參與都市更新,預先規劃更新後分回房地用途,並優先供中央機關評估作辦公廳舍及住宅主管機關作社會住宅使用,餘依實施者規劃產品者,於權利變換分回房地(下稱都更宅)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
網路服務再升級,檢舉事證可夾檔傳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提供更便利的服務,民眾檢舉違章漏稅時,可將檢舉事證透過「檢舉逃漏稅信箱」傳送給稽徵機關,免再郵寄。
&nb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
企業若有外銷貨物經退回整修後再復運出口,非屬外銷退回,不得列為營業收入減項
隨著企業全球發展趨勢及國際交易頻繁,營利事業多有外銷貨物經退回整修後再復運出口(復運進口報單及納稅辦法為G7&99)與外銷品退回(復運進口報單及納稅辦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
核釋營業人提供電子雜誌閱讀服務徵免營業稅規定
財政部於109年6月02日核釋,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之營業人與依法登記之雜誌社訂定合約,於該營業人網路平台提供該雜誌社出版之電子雜誌閱讀服務並收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
國內營業人及機關團體向境外電商購買電子勞務應依法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我國營業人及機關團體向境外電商購買電子勞務,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
該局說明,境外電商跨境銷售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
營利事業應注意房地合一新制規定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房地合一新制)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營利事業出售土地,如係於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
高爾夫球場向會員預收入會費或保證金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及特種勞務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高爾夫球場向入會會員銷售會員證,收取不退還的入會費或保證金,或約定於契約訂定屆滿一定期間退會,始准予退還入會費或保證金者,均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
土地重劃後第1次移轉可減徵土地增值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在重劃後第1次移轉時,原繳納之重劃費用可以在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時先予以扣除,並依照計算後之稅額再減徵40%;如果持有該筆土地期間已超過20年,雖然中間經過重劃,仍然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
繼承人可按法定應繼分分單繳納部分遺產稅後,辦理不動產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繼承人有2人以上時,繼承人可向國稅局申請按法定應繼分分單繳納部分遺產稅,並於繳納後申請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據以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的公 ......(詳全文)
2020-10-02 01: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