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中,目前也僅犬須辦理登記,至於貓、魚、倉鼠、免、鳥、豬等寵物,則不須為之。至於區分寵物與其他動物,有何實益?其主要在於,苟為寵物,其管理,應適用動物保護法第19條至第22-2條之規定,寵物以外之其他動物,則不然。
(劉孟錦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