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事實
某大陸來台單身榮民張三於民國八十年七月亡故,遺留新台幣三百萬元,其大陸繼承人張四於民國八十二年已向遺產管理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申領遺產新台幣二百萬元,嗣後可否以張三係亡故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制定之 ......(詳全文)
2004-08-29 01:00:00 |
按遺產管理人之解任,民法繼承編無人承認之繼承乙節未有明文,僅於同法第一千二百十八條就遺囑執行人之解任有所規定,在司法實務上,容有法規欠缺之議。
相較之下,非訟事件法則於第二章第二節「財產管理事件」對遺管理人之解任定有明文(同 ......(詳全文)
2003-05-14 01:00:00 |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以下簡稱SARS)邇來已造成台灣地區民眾高度恐慌,並對國內經濟發展造成重大影響。然對於主管機關所採取各項措施的適法性,乃至於部分人士主張採取緊急命令的見解,目前論述無多。筆者不舛淺陋,謹提出下列分析。
在 ......(詳全文)
2003-05-13 01:00:00 |
壹、研究背景與動機 遠在古羅馬法時代,即有無人承認繼承制度。彼時無人繼承之遺產稱為絕產(bona vacantia),歸屬於國庫(註2,已見國家力量之展現。我國亦早在唐朝設有法制明文,依唐令(喪葬、戶絕條):「諸身喪戶絕者(註1,所有部曲、客 ......(詳全文)
2002-07-14 14:00:00 |
貳、現行單身亡故榮民遺產管理法制 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施行(註5,使兩岸人民的關係有了法制化的依據。依該條例第六十七條之一及六十八條規定,國有財產局、國防部、退輔會係在台無繼承人、繼承人之有無 ......(詳全文)
2002-07-14 14:00:00 |
二、民法 遺產管理人依民法第五編第二章第五節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至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規定,有如下之職務(註23): (一)編製遺產清冊(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 依同條第二項規定,應於就職後三個月內(註24)編製之。 ......(詳全文)
2002-07-14 14:00:00 |
參 退輔會與其他遺產管理人職務競合之情形 在退輔會(所屬服務、安養機構)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八條為法定遺產管理人,依法執行前揭職務時,常因錯綜複雜法規間的糾葛致與其他權利人發生齟齬,茲就可能發生之情形略述如下: 一、 ......(詳全文)
2002-07-14 14:00:00 |
二、與遺囑執行人間: 遺囑執行人(Testamentsvollstrecker,executor of will)謂為遺囑之執行,而被指定或選定之人(註45)。遺囑之執行,本由繼承人為之,最為妥適,惟遺囑之內容如與繼承人之利益相反、繼承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缺乏事務經驗 ......(詳全文)
2002-07-14 14: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