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已完成定期檢驗,不代表無欠稅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車主未完納使用牌照稅之車輛,依現行使用牌照稅法及相關法令,尚無不得辦理定期檢驗之規定,所以車輛定期檢驗合格不代表您的車輛沒有欠繳稅款。
該處指出,公路總局監理所之車輛定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可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的車輛,每人可以有一輛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如有符合此免稅條件者,可檢附身心障礙手冊、駕駛執照及交通工具所有人為身心障礙者之行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
欠稅的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會被處罰喔
吳小姐近日突然接到地方稅稽徵機關寄來的裁處書,嚇了一跳,匆忙到該機關查詢,才得知原來忘了繳納100年使用牌照稅,又被稽徵機關查獲於100年12月16日使用公共道路,以致被補稅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
機關團體銷售貨物或勞務所繳納之所得稅於計算支出比例時可併入支出項下計算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財政部100年3月14日台財稅字第09900520170號令規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以下稱機關團體)銷售貨物或勞務之行為如與其創設目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
債權逾期二年者,以存證函送達之年度為呆帳損失列報年度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有逾期二年者,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應取具郵政事業已送達之存證信函或向法院訴追之催收證明,即可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
獨資商號變更負責人營業登記,並將貨物移轉與新負責人,應視為銷售貨物,依法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
夫妻持分共有土地,夫妻雙方均須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規定,適用特別稅率之用地,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期﹚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
繼承土地,仍須重新申請才能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繼承而移轉所有權,如該土地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使用,應由土地新所有權人於當年地價稅開徵40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
經營汽車維修為業,除提供零件外,尚須經人工維修方能完成交易者屬「汽車修理業」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兼營汽車修護業務,其所購入汽車零件係作為汽車回廠時維修之用,純屬修護之替換品,亦必須再加入人工維修,始能完成汽車修護之目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
大樓管理顧問公司向住戶或管理委員會收取為支付大樓管理人員薪資之費用,是否屬營業收入之認定標準
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有關大樓管理顧問公司向大樓住戶或管理委員會收取為支付大樓管理人員薪資之費用,是否屬代收代付性質,應依大樓管理顧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
股東將房屋提供公司營業使用,應申報租賃所得
國稅局虎尾稽徵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房屋借與他人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雖然為無償借用,仍應按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設算租賃收入。而所謂「他人」,是指本人、配偶及直系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
經法院判決共有物分割之持分共有農地,權利人檢附申報日後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若符合規定可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經法院判決分割之共有農地,於判決「確定日」認屬土地所有權移轉時,以判決「確定日」是否做農業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
先購後售土地之重購退稅案,以購地時已持有自用住宅用地為前提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先購後售土地仍應以土地所有權人於購買土地時,已持有供自用住宅使用之土地為適用範圍。
該局說明,重購退稅在於考量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而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
原核准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課徵田賦之土地,一旦移轉,新所有權人需重新提出申請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原來因為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課徵田賦的土地,一旦移轉給他人,不論是父母贈與或辦理繼承,不論使用情形是否有變更,皆需重新提出申請,未重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
清查期間改課地價稅之土地,如再符合特別稅率之規定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9月22日前重新申請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目前正值地價稅清查期間,納稅義務人接獲地價稅改課通知後,如果再有適用特別稅率之條件(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加油站. ......(詳全文)
2012-04-28 01: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