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諸許多怨偶間相互攻擊、興訟、傷害、毀容等社會新聞,屢見不鮮,有時親密枕邊人的攻擊能量超乎一般人(這是人性的悲哀)。這種事件,如果法院不能洞悉事實真相,僅憑指控者片面指訴或親人、同事可能偏頗之證詞,即輕率起訴、論罪科刑,豈非淪為犯罪之幫兇?
(劉孟錦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