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叉持股的(併購?)實質效應:【1】股份實質董監事席次控制,在新公司法及會計準則,選擇非統一會計制度時,只是「(轉)投資公司」,在公平交易成為「結合」關係,達到一定市場佔有率(大約該市場地位一定金額5%以上)是需要向公平會報備審 ......(詳全文)
2017-07-04 02:50:00 |
(1)因「合理使用」能否影響原著作者財產權,及「是否有超越授權使用著作財產保障原則」規定或牴觸?(2)因「合理使用」的「衍生著作」或「共同著作」,可以影響原著作者「著作(或個人)人格權」嗎?(3)「因合理使用的衍生獨立著作」,沒有「 ......(詳全文)
2017-07-03 02:50:00 |
(1)依據「市價」核課,而不是「最近交易價」,會發生會計帳「資本自然(?)增值」?還是「法定(強制)增值」的爭議?因為「市價當然定義上是可以放寬到上一次或最近一次交易價格」,否則沒有交易事實如何以「定價」作為「實際交易價或市價」呢 ......(詳全文)
2017-07-02 02:50:00 |
(1)承租國有林地重劃,「抵費地」是作為「地上權違約損失補償嗎」?(2)一般繼承或都更重劃,適用「都更條例起始點權利新設」,只有「重劃費用負擔問題」,沒有「抵費地」40%問題,以「抵費地」作重劃費用(包括公共設施),是樓地板費用及比例 ......(詳全文)
2017-07-02 02:50:00 |
(1)刑訴修法3年以下不能上訴最高法院減少案源?但實際上一罪一罰因為「連續犯」,無法以輕罪確定一罪處罰,造成實務困擾反而無法降低案源,反而造成司法困擾。(2)「連續犯」或「牽連犯」對於「違背法令」,屬於「事實適用法律的限縮解釋時」, ......(詳全文)
2017-07-01 02:50:00 |
(1)監察人類似審計單位,監督公司董事長董事會或經理人的「財務責任」。(2)監察人監督「財務責任範圍」:【1】董事會或股東會發布重大訊息政策執行的財務監督。【2】例行性財務報表會計帳平衡值及差異值報告監督責任。【3】接受獨立董事或監察 ......(詳全文)
2017-07-01 02:50:00 |
(1)「內線交易」定義應該是公司重大訊息的提前洩漏,所以只要構成重大訊息內容就是商業機密,所以內部對外洩漏是妨礙(商業)秘密罪,要加上階段行為「炒作股價牟利」,成為結合犯或牽連犯依據新修一罪一罰數罪併罰,否則就是舊法從一重處罰。而 ......(詳全文)
2017-06-30 02:50:00 |
(1)統一會計適用拘束本身及主管機關,作為內控及查核標準適用規定依據。(2)適用(新)會計制度起始日期,及過度期間公司財務處理政策或原則。(3)併購契約主要影響大股東人事決定權及經營策略,及對於可能財報說明及公布。(4)對於併購發生前 ......(詳全文)
2017-06-30 02:50:00 |
(1)與勞工繼續繳稅及提前退休工作差額所得到65歲退休來看,對於提前退休金只繳1/3所得稅應稅額,且可能只有32K而言,比較上比65歲最高月退「所得替代率」而言,除非設計上是提前達最高標,否則金額比較上仍然差強人意。(2)修法前舊制因為所得替 ......(詳全文)
2017-06-29 02:50:00 |
(1)舊制交易期間跨新制申報,因為「舊制非以市價」為計稅核課基準,所以不應以「房屋買賣契約」為準時,是否仍以「會計公告地價價值」為計稅基準,要以對納稅人有利選擇為之。(2)預售屋之「不屬於不動產價金之權利買賣所得」,不屬於二稅合一不 ......(詳全文)
2017-06-29 02:50:00 |
(一)共同責任是合夥責任,連帶責任是保證責任。(二)新公司法開放合夥就會有「共同(法律)責任」,連帶責任則是契約履約責任。(三)董事是「共同責任」還是「連帶責任」?1、章程規定「董事於董事會外獨立執行業務」,是「共同責任」。至於董 ......(詳全文)
2017-06-29 02:50:00 |
(1)因為報復美國總統川普要北約負擔軍售價額問題,加重大筆美元外匯歐元會加倍貶值,經濟會崩潰的預見,而對美元外匯及軍售施壓。(2)因為外匯虧損在2017年年底「外匯會計除帳」,造成歐元大漲轉強趨勢,而計價再繼續以美元以中國外貿強勢下,會 ......(詳全文)
2017-06-28 02:50:00 |
挑戰馬「擱置爭議」原則? 洪秀柱:兩岸簽和平協議 | 政治 | 要聞 | 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531222與大陸簽二岸和平協議台灣面臨的困難(1)大陸政協主席俞正聲在19大提出「國家統一法」,是「過程」還是「最終解決方案」? ......(詳全文)
2017-06-28 02:50:00 |
不當得利定義指的是「民法的無法律上原因或其後不存在者」,但在公法上是否相同,則比較如下:(1)民法指不當得利的是法律規定的契約的事後(部分)失效或解除,或是占有之法律關係之解除。而公法則只有行政契約的全部撤銷或(自始)無效,部分撤 ......(詳全文)
2017-06-28 02:50:00 |
(1)「法律對於權利不可拋棄」,是基於權利不可侵犯性的「【相對】無效規定」。(2)拋棄要在權利存續期間內,依據原來法定程序履行,也就是說「公證程序」或「向地政機關提出解除契約並放棄求償權」。(3)因請求權時效權利不得拋棄,所以因清算 ......(詳全文)
2017-06-28 02: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