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06年台上字第2329號民事判決 裁判要旨】1.按所謂「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係指股東與他股東約定,於一般的或特定的場合,就自己持有股份之表決權,為一定方向之行使所締結之契約而言。2.當事人締結之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除符合公司法第17 ......(詳全文)
2019-06-27 03:10:00 |
外國公司倘未向金管會及該會指定之機關申報,或其申報嗣後經金管會撤銷或廢止時,已收取價款,應予返還(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818號民事判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818號民事判決 裁判要旨】 按有價證券之募集及發行,除 ......(詳全文)
2019-02-11 01:00:00 |
董事會未通知監察人列席陳述意見即逕為決議,其效力如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629號民事判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629號民事判決 裁判要旨】 按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會,係公司業務執行之決定機關,其權限之行使應以會 ......(詳全文)
2019-01-29 01:00:00 |
發行公司之財務報告如內容不實,足以影響投資人判斷,而於不實資訊揭露後,倘股價下跌,投資人即受有股價差額之損害,此與公司實際上是否受有損害,或財務報告有無重編無涉(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513號民事判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513號 ......(詳全文)
2019-01-22 01:00:00 |
於法院受理撤銷總會決議之訴時,自得類推適用公司法第189條之1規定,倘總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之事實,非屬重大且於決議無影響時,法院得駁回其請求(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957號民事判決) 【最高法院107年度 ......(詳全文)
2018-11-19 03:10:00 |
銀行錢滿為患 搶華邦電聯貸 | 金融要聞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https://udn.com/news/story/7239/2724870(1)證券買賣交易媒合是證券業務經營範圍,公司是不得私下買賣股票,而投資(股票)除非是報准跨業或控股,否定沒有透過證券業私下交易就是違 ......(詳全文)
2017-10-17 01:00:00 |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非字第5號刑事判決裁判要旨】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者外,應行清算;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公司法第 24 條、第 25 條規定甚明。民法第 40 條第 2 項亦規定法人至清算終結止,在清算之必要範圍內,視為存 ......(詳全文)
2017-10-13 01:00:00 |
(1)預期營收(假)債權成為正式帳務收入,及無法財務會計修正的實質績效,對於新公司法(草案)下的考核。(2)債務列延緩債務分期支出,造成固定資產成本營業分期支出及攤提,因為會計財務上沒有固定資產成本收入,所以也當然無法執行「分期攤提 ......(詳全文)
2017-08-05 01:00:00 |
(1)基於私人捐助財產成立財團法人者,其代表董事是任用關係,不得逾越任用契約書權力。(2)特殊(專業?)公益財團法人經主管機關核准成立者,其屬於私人財產捐助基金者,除了公益監督獨立董監事席次依法監督外,在新公司法通過前非任期制者,非 ......(詳全文)
2017-07-29 01:00:00 |
(1)公司改組法人代表人法律責任是:【1】概括繼受?【2】有條件繼受?【3】還是財務責任無法繼受?(2)法人代表人可以類推適用民法繼承規定處理嗎?【1】新繼承制度自動適用「限制繼承」,原債務因為非同一法人「代表權力」屬性,基於「財務(會 ......(詳全文)
2017-07-28 01:00:00 |
因為「職工福利金」使用及控制大權之爭,且考量:(1)工會人事費或兼職費,還是大筆從職工福利金大筆支出。(2)台積電原有兼辦員工,兼職費用利益受損,不會受到工會人事鬥爭下的保障。(3)工會職工福利金享有免稅待遇,但公司不設工會時可能不 ......(詳全文)
2017-07-13 01:00:00 |
(1)跨國公司因為內需屬於「資本(門)增加」,所以無法跨國實施「業務費用支出或股票(庫藏股)列入損失優惠」。(2)(金融)衍生商品無法適用這些新公布內容,類似融資交易選擇、期貨或股價指數等,是可能因為「特別股」不計入計算的,而發生: ......(詳全文)
2017-07-10 01:00:00 |
(1)IFRS會計準則在2016年底同意「資本門提前列備抵呆帳」及「(從寬)列舉損失」,其彈性已造成在選擇「資本門一次攤列呆帳」下,在「營收無法實質列扣呆帳」,而從寬認定往後選擇適用「備抵呆帳」彈性額度,及暫擱會計帳目「列財務擴大負債權限 ......(詳全文)
2017-07-10 01:00:00 |
(1)監察人類似審計單位,監督公司董事長董事會或經理人的「財務責任」。(2)監察人監督「財務責任範圍」:【1】董事會或股東會發布重大訊息政策執行的財務監督。【2】例行性財務報表會計帳平衡值及差異值報告監督責任。【3】接受獨立董事或監察 ......(詳全文)
2017-07-06 01:00:00 |
(1)「內線交易」定義應該是公司重大訊息的提前洩漏,所以只要構成重大訊息內容就是商業機密,所以內部對外洩漏是妨礙(商業)秘密罪,要加上階段行為「炒作股價牟利」,成為結合犯或牽連犯依據新修一罪一罰數罪併罰,否則就是舊法從一重處罰。而 ......(詳全文)
2017-07-05 0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