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104 ~啟路自然法則於台海危機上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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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楊春吉

壹、六禦及六蔽 (請參閱寫在32項自然法則之後~六禦及六蔽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7940 一文)

老子所曰「道」,乃透過累世因果心法,與宇宙、地球自然環境及人體等,進行對話,所發現約估108項自然法然之總稱。
而這些分别位於「創造」「秩序」「守護」「毁滅」「」及「球太極」等六大自然法則體系之各自然法則,有各自之主要內涵及次要內涵,其等除得應用於「個人修行(即所謂以自然法則,去修心、修靈、修體、修智慧、修經驗及修情等六修)」及「人類社會規範之建構上」外,尚得運用於妥善解決之上。
而經2022年俄烏戰爭開始至今之實證結果,在妥善解決台海危機之道上,已建構出「知因果了因果」「知因果塑因果」「中華民國昌盛」「中國民主化進程」「綜合善用與適當各自然法則」及「華人民主共榮」等六條思路(相關內容及說明,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第一册 https://readmoo.com/book/210272862000101、自然法則與台海充機 No.48~No.77及自然法則與中國民主化進程 No.1~No.4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category/knowledge/current-events/news-doubt)。
其中,在這六條思路上,已運用空禦自然法則(掌控諸因、諸緣及合和之道)、動禦自然法則(掌控變動之因、變動之緣及變動之道)、昌禦自然法則(掌控昌盛之因、昌盛之緣及昌盛之道)及衰禦自然法則(掌控衰敗之因、衰敗之緣及衰敗之道)於台海危機之處理上。
又於其中,也併行說明「這些因或緣或其道,大部分均為位於混合自然法則體系中的混沌自然法則之百里度自然法則、千層霧自然法則及萬底深自然法則所隱瞞及遮蔽」,故僅得「知因果了因果」,較難「知因果塑因果」。
至於「折禦自然法則(掌控折變之因、折變之緣及折變之道)」及「燃禦自然法則(掌控燃空之因、燃空之緣及燃空之道)」,主要在處理「台海危機上,可能發生之折變的因緣及助燃的因緣(例如大陸與台灣軍事上擦槍走火,即為折變之因或緣;又如在台海危機上,也不排除各種勢力之推波助瀾,而這些推波助瀾,即為助燃之因或緣)」,並透過「多次元(多層次)事物本質」「唯物研究」及「唯心對話」,去掌控「這些因、緣及其道」,及儘量降低位於混沌自然法則中,「億斤蓋自然法則 (隱瞞、遮蔽折變之因、折變之緣及折變之道)」及「黝黑遮自然法則(隱瞞、遮蔽燃空之因、燃空之緣及燃空之道)」之影響,進而更容易「知因果了因果」及「知因果塑因果」。

貳、「空空自然法則」到「多空自然法則」(請參閱寫在32項自然法則之後~從「空空自然法則」到「多空自然法則」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42019 一文)

一、空空自然法則及其多元內涵
就此,在「寫在32項自然法則之後~空空自然法則之十二項多元內涵及相關補述」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40597 一文提及:「

壹、寫在32項自然法則之後~空空自然法則及其多元內涵 (請參閱同名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9580
一、緣起
某日凌晨,本我向自我顯示,「空」「空」兩個中間僅間隔半秒至1秒的聲音。
之後,藉由本我這個提醒,及累世因果心法中的「空即混沌說」、佛教中所曰「性空」「十八空論」、「鏡中花、水中月與山谷中聲音之迴響」「空可由各種萬事萬物置換」「空與空的衡量」及「其他對宇宙、地球自然環境、人體中及人世間,各種萬事萬物之觀察與對話」,而悟出了「空空自然法則」及其多元內涵。

二、多元內涵及其在台海危機上之應用
因空空自然法則中的兩個空,均是可由各種萬事萬物置換的,並將此兩個空做衡量的,而且兩個空也可能是接續或疊加(中間僅隔半秒~1秒),爰就包含了「探索與解決間兩者間的差異、予盾與對立」「異中求同」「同中求異」「量的差異或累積」「質的差異或累積」「探索空間接續空間之秘」及「伴隨而生與所失附麗」等多元內涵(其他多元內涵尚再接續體悟及發現中)。
而其等在台海危機上之應用,得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83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8933、No.84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9286 及 No.85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9494

三、從空空自然法則到複爻自然法則
而空空自然法則之多元內涵此特性,在複爻自然法則上,也得發現。
或許,未來所悟之自然法則中,這種多元内涵的特性,會越來越多。
貳、空空自然法則之其他四項多元內涵 (請參閱空空自然法則的十一項多元內涵一文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40296
在前揭文中,基於「兩個空得以萬事萬物置換」「兩個空得以衡量」及「兩個空得以接續或叠加」等三項特性,得出前揭文中所揭空空自然法則之「異中求同」等七項多元內涵。

而今(2023年7月6日),又基於此三項特性,其多元內涵,從七項多元內涵,擴充至十一項多元內涵,即前揭文七項+「非量非質之差異或累積(例如自然法則與自然法則之間的衡量或疊加,尚難區分量或質,故謂非量非質)」「宇宙天枰(或謂空空天枰,乃指在宇宙脈絡下,以各自然法則去衡量萬事萬物,並做取捨)」「潮汐之際,必有天地;晝夜之間,存有乾坤(又稱16字真言)」及「轉移、轉換與轉變(例如甲空間轉移至乙空間;又如A物質轉換為B能量;再如生門轉變為死門等)」此四項多元內涵。

參、第十二項多元內涵 (共生、共榮)、相關補述及空空自然法則的空
一、第十二項多元內涵及相關補述
即兩個空,如以萬事萬物置換,其間如為衡量兩者,則有「量的差異」「質的差異」「非質非量的差異」「因兩者間之差異,而產生兩間之予盾與對立」「探索與解決兩者間差異、予盾與對立」「異中求同」「同中求異」「宇宙天枰」「16字真言」等多元內涵。
如是兩者疊加,則有「量的累積」「質的累積」「非質非量的累積」「共生、共榮」及「伴隨而生與失所附麗」等多元內涵;兩者接續者,則有「探索空間接續空間之秘」等內涵。
至於「轉移(例如甲空間轉移到乙空間)、轉換(例如A物質轉換為B能量)」等多元內涵,則為「兩者疊換」。
而最不容易讓人理解的,或是「轉變(例如)生門轉變為死門」此多元内涵;所謂生門與死門,乃指生與死之間,而兩個空如以決定或行為來置換,則第一決定或行為,或讓您「生」,但第二決定或行為,可能立即使您「從生轉為死」;即決定或行為之接續或疊加或疊滅,影響一個人的人生、一個國家或朝代的命運,甚至地球及全體人類的未來。
二、空空自然法的空及弦靈自然法則 (含靈與靈的對話、累積靈魂之形成等)、弦道自然法則的弦
又所謂空空自然法則的空,乃得以「萬事萬物」「諸因諸緣」置換,故可謂得包容「諸因」「諸緣」及「其等合和而成之萬事萬物」,又可謂「至上~至小」。
倘兩個空中的「空」,係以「靈積靈魂」置換,兩個靈積靈魂並連成一線或一弦,再與其他萬事萬物適當結合,就成為「弦靈自然法則」;又如前二世的靈魂,累積成今世初生的靈魂,則今世初生的靈魂,就是累積前兩世智慧、經驗及情感(即累積前兩世修行的功)的靈積靈魂;再如兩個累積靈魂,如是兩者接續,則可能發生「靈與靈對話」之情事。」。

二、多空自然法則及其特性
(一)定義及特性
三個以上的空,其間之相互衡量、相互接續、相互疊加、相互疊消、相互疊換及各個空之間相互疊加又疊消等等。
例如在「建構及維繫兩點間長遠緊密的弦或關係」中,係謂須綜合善用與適當結合「因果」「利導」「洦汘」及「守一」等四個自然法則(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54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3047 等文);其可謂「以四個自然法則,置換四個空(即多空)」,並相互疊加,產生「非量非質之累積效果」,而得「建構與維繫兩點間該長遠緊密的弦或關係」。
又如混太極自然法則(生成+昌禦+衰禦+萬里深自然法則)(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32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0275 等文),也是以四個自然法則,置換四個空(即多空),但生成自然法則、昌禦自然法則與衰禦自然法則,乃三者疊加,但「昌禦自然法則與萬里深自然法則間」及「衰禦自然法則與萬里深自然法則間」,乃兩者疊消。
(二)應用及其他
1.複爻自然法則乃多空自然法則下之一個自然法則,其多元內涵,與多空自然法則一樣,以筆者目前智慧及心境,尚難悟得。
2.但不妨害「將多空自然法則」應用於台海危機之妥善處理上,即多空中的空,均以各自的自然法則置換,並使其間適當結合的相互疊加,產生非量非質之累積效果。
換言之,乃妥善解決台海危機六條思路中的第五條思路~綜合善用與適當結合各自然法則 (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64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34058 等文)。

參、球太極自然法則及合一自然法則
一、球太極自然法則 (請參閱寫在32項自然法則之後~球太極自然法則之三佈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10460 一文)
在「寫在32項自然法則之後~球太極自然法則之初悟」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09577 一文提及:「宇宙內或地球自然環境中或人體內,均存在著108項自然法則(初估);而這些自然法則,有其各自之主要內涵及次要內涵;宇宙、地球及人體,得以呈現如此現今模樣,除「最初的三化萬物(外膜、混沌及自然法則)」外,乃球太極自然法則,綜合運用108項自然法則及各自內涵之結果。

但因混沌、各自然法則及外膜,本身存在著缺陷,加上「各自然法則及其主要內涵間,也有矛盾或相駁者」,及球太極自然法則,在綜合運用各自然法則時,也未達「三動態+三和+三用+三補(如附錄)」之良好狀態,以至於宇宙、地球或每一人體,均存在著不少的不完美或缺陷。

而這些不完美或缺陷,須透過球太極自然法則,綜合運用各自然法則及其内涵去修補,因應宇宙或地球未來可能更大的危機(目前看到的全世界核戰或環境破壞或台海危機等,均只是顯見的小部分而已)。

[附錄]
球太極自然法則 (三動態+三和+三用+三補)
A.三動態
(A)產生的弦力是動態的、多元的、不只是單一的(例如只有防備)。
弦在樂上,生音;
弦在弓上,生脅;
弦在月上,生蝕;
弦在圓上,無限。
(B)善用動態
善用各自然法則時,其各自然法則之結合,是動態的,不是固定時,視要產生什麼樣弦力而定。
(C)次要內涵是動態的
各自然法則之內涵,是動態的,隨著各自然法則之演進,主要內涵或不會改變,但次要內涵是會改變的。
B.三和
(A)各自然法則間的密接及融和性要足夠
(B)各自然法則之性質要和諧
(C)各自然法則之內涵要和諧
(指在善用各自然法則時,各自然法則之結合,須有三和,始得產生該有的弦力)。
C.三用
產生弦力,外膜、混沌(此時或非最初的混沌,而是目前現今所處之混沌)及自然法則均要用到,而非只有自然法則。
例如地球抵抗外敵時,須守護自然法則+球太極自然法則+外膜+混沌,始得達到較好的效果。
D.三補
外膜、各自然法則及混沌(人體之最初混沌為基因及累積靈魂等)均有缺陷,須透過各自然法則及其内涵,補其缺陷。」。

而今,在球太極自然法則前揭所提「三動態+三和+三用+三補」之內涵外,又補上「三佈」。
所謂三佈,乃指在以球太極自然法則,善用108項自然法則時,除應講究及注意「三動態+三和+三用+三補」外,也須在「佈局」上,注意「入局,也要超脱」「合縱,也要連橫」及「從點→線→面外,尚及球」等三點,故曰「三佈」。
至於創造、秩序、毀滅、守護、綜合及球太極等六大體系自然法則中,球太極自然法則內,目前所悟為「似太極自然法則(囚游+至善)」「混太極自然法則(指的是三種以上自然法則,自然混合成一項自然法則而言,目前尚未悟得任何一項)」及「球太極自然法則」等三種類别或三項自然法則。
而之所以,從「似太極自然法則」直接跳到「球太極自然法則」,乃因「我們人類及地球所須面臨的,再也不只是人類自已或地球上的病毒或地球大自然的反撲等而已,而是更大的威脅,亟需掌握球太極自然法則之所有主要内涵及部分重要之次要内涵,始得因應」之故也。

二、合一自然法則 (請參閱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No.102~郭台銘要共機擾台前先問過媽祖,民進黨團:居安思危才是關鍵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146321 一文)
萬事萬物,均須以合一自然法則,去「合一觀察、合一判斷」,提出「合一對策」,達到「合一狀態」,即以「多次元球體事物本質、唯物研究及唯心對話」,就某一事或其一物,「全面地完整地」去觀察,並依所觀察到的所有(即合一)資訊,進行合一(即完整地全面地)去分析及判斷,找出問題所在,提出「合一對策(即全方位、全球體之防制之道)」,達別「合一狀態 (即達到最佳效果及最佳狀態)」。

伍、啟路自然法則與台海危機

目前我們得以見得之萬事萬物,雖因「諸因諸緣合和而成」而為我們所見,但與「未因諸因諸緣合和而成者」相較,實屬「微之甚微」。

縱係我們目前得見得之萬事萬物,我們大都也只見到「諸因諸緣和合而成」的「果」,至於「和合成該果」之「諸因」「諸緣」及「和合之道」,我們縱使經過五千年的智慧與經驗之累積,所知者最多僅5%左右;之所以如此,乃六蔽自然法則及混沌自然法則,隱瞞、遮蔽所致。

也因為這些自然法則之隱瞞與遮蔽,縱使我們得預見「萬事萬物之妥善解決(包含個人、家庭、社會、國家及全人類等),有一可行之路」,但這條路,「非常模糊」且「難測」(例如縱使目前在妥善解決台海危機上,筆者透過綜合善用與適當結果各自然法則,提出六條思路,但除「知因果了因果及中華民國昌盛,尚有比較明顯可行之路」外,「知因果塑因果」「中國民主化」「華人民主共榮」及「綜合善用與適當結合各自然法則」,均是比較模糊的);就此狀態,我們也只能再善用啟路自然法則(即以合一、六禦、球太極、空空及多空等得以互補並相輔相成之自然法則及其內涵,去交互應用),使這條模糊且難測的路,成為比較「明顯且可行」之一條路;「個人對於未來之困惑與茫然」「社會、國家及全人類未來之走向」及「目前台灣所遇到之台海危機」等等,均是如此。




作者簡介

楊春吉
Double House共享經濟工作坊召集人、Double House買賣租賃聯盟主席(暨創辦人)、個人理財專業顧問、古月吉力工作室負責人、房產公司C.E.0、榕樹學堂執行長兼講師、故鄉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http://gs803501.pixnet.net /blog)版主、採購專業人員師資資料庫受推薦講師、社區大學講師、104講師中心講師、台灣教育網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法律演講(請洽0916082728楊講師)
演講二百場以上,著作80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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